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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路遭受油污染 未改善將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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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1日上午7時50分,民眾發現苗栗縣公館鄉五谷村1鄰附近水溝有油品污染現象,經向環保單位陳情後,苗縣環保局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勘查,經現場判定結果確屬油品污染水體。

環保局指出,同一時間稽查人員展開地毯式搜查,最後發現上游有一家塑膠製品製造業,其周界外水溝有油漬呈現跡象,稽查人員會同廠方人員於廠內查察,發現該廠空壓機具曾進行換油保養作業,致油品洩漏廠區內之溝渠,再排出廠區外,污染長度約300公尺,油漬已乳化呈現乳白色滯留現象,未影響到下游農作物及水源。

環保局表示,該案污染水體事實明確,除立即要求廠方人員清除處理洩漏之油品,並派員持續監測追蹤及查核工作外,針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將依法裁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並於派員監督業者清除作業,要求務必於1天內清除完畢。

苗栗縣環保局長劉伯舒強調,環保無假期,政府部門不分日夜加強稽查取締,呼籲業者應依法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千萬不可存有僥倖投機心態。同時鼓勵民眾,如發現環境污染行為,可透過環保報案專線免付費電話0800-066666或(037)277007向環保機關檢舉,共同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責任編輯: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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