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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費
【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9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宣布,7月起才會針對逾期未繳通行費者開罰。高公局估計,最快10月中下旬開出罰單。
高公局說,國道計程收費去年底上路,今年1月2日開始收費,至今逾期欠繳的通行費有44萬筆,金額達新台幣4400萬元,每筆最少金額是個位數,最多是1300多元,欠費者中約7成是非eTag用戶。
高公局考量,國道收費制度重大轉變,部分用路人仍不熟悉,1至6月欠費逾雙掛號補繳期者,暫不開單舉發,7月1日起開罰,每筆新台幣300元。
高公局說,國道通行費依車輛每天歸戶為一筆,從上路到寄出雙掛號通知補繳期,長達2個月。
以7月1日至15日上路為例,eTag帳戶餘額不足者或非eTag用戶,自動補繳期都是7月27日前,若仍未繳,8月15日會寄出雙掛號通知,補繳期是8月30日。
高公局表示,過了雙補繳期,依規定須在3個月內開罰,如果是7月1日至15日上路而期末繳通行費者,高公局會將相關資料移送國道公路警察局,警方最快會在10月中下旬開出罰單。
高公局說,用路人收到罰單除了繳罰款外,還是要繳交欠繳的通行費及最高15%的滯納金,如果仍不繳交,高公局會在用路人欠費累積達7500元時,依法強制執行,用路人還得再繳1筆強制執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