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 9日電)經濟部10日將發布修正「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7條。未來廠商申辦出進口廠商登記,免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節省廠商人力及郵資成本。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表示,以往出進口廠商登記申辦手續,要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致線上作業常常卡在證明文件未臨櫃繳驗或寄送未到,而無法繼續。
目前國貿局「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已連結並可查詢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庫公司及商業登記資料,因此修正「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第7條,廠商無需檢具證明文件,以簡化出進口廠商登記申辦手續。
國貿局進一步表示,這項新規定同樣適用於公司或商號申請出進口廠商新登記、變更登記及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