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老屋 溫市府擬出台拆房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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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07日訊】 (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溫哥華市計劃於近日頒布新的城市附例,可能很快會禁止拆除194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獲得拆遷許可的房屋需要將舊屋碎塊分類,並回收可利用的材料。
  
隨著溫哥華市內的古老建築物及有特點的房屋的拆除問題日益受到關注,市府提出該議案。目前在溫哥華每天平均有3棟住宅被拆除,其中40%的房屋為1940年前修建的。市府擔心溫哥華市早期修建的木製獨立屋未來將消失,制定新規旨在保護這些建築遺產的同時,阻止大量可利用舊屋材料被送入垃圾填埋場。
  
提案中的新規則要求回收1940年代前建造的房屋75%的建築材料,如果老屋被認證爲獨具風格的房屋,其材料回收率需達到90%。
  
市府工程師說老房子大量未經處理的木材可回收。目前僅有40%的舊屋材料被回收,而商業建築物拆除後的材料回收率達到85%。
  
石膏板和其他有害物質在拆除前被作爲為廢料處理,不過市府的工程師說,根據新的建議,大量未經處理的老屋的木材可以不用再送到垃圾填埋場,而改作新的用途。
  
據CBC報導,市議員德爾(Heather Deal)說,爲達到2020年遺產保護行動計畫(Heritage Action Plan)和最環保城市目標,市府提出了這些新的建議。「從最環保城市的角度考慮,將房屋的原材料送至垃圾填埋場是不合理的。」
  
3R拆除公司的富爾頓(Corinne Fulton)說,她很高興幫助業主使用手工方式拆除舊屋,不過這樣成本將上漲很多,特別是如果這些材料中含鉛和石棉。「我認爲這很好,我們能從廢物中獲得這些材料,但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和時間。」
  
用挖土機推倒一棟小房屋,成本為12000元,但禁令出台後將至少增加40%的拆屋成本。
  
德爾說,提出新的提案的部分目的,是讓人們在拆除舊屋前三思而後行,「如果屋主忽視被拆除房屋的內在價值,需要考慮拆屋預算。」
  
下星期二,溫哥華市府工作人員將提交兩項相關提案,包括暫停Shaughnessy社區具有遺產價值的獨立屋的拆除,並要求所有獲得拆除許可的1940年代前修建的房屋,材料回收率最高需達到90%。市議會將對該議案進行辯論,如果通過,這項規定將於2015年生效。◇

責任編輯:何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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