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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出國超量買藥未申報 明年7月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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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民眾出國喜歡買回來維他命、胃藥、貼布等,小心買太多會受罰!衛福部食藥署5日表示,2015(104)年7月1日起,出國攜帶藥品入境超量,需事先申請,維他命逾1,200顆、胃藥逾1千顆或萬金油超過12瓶就超量;另外從國外郵寄藥品回台須事先申請,1年限2次,違者依《藥事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藥署表示,民眾出國旅遊,自行購買、攜帶自用藥品回國,最高可帶六類各12瓶,例如維生素不得超過12瓶,超出限量,入境前要先申請進口同意書,暫不開放落地申請。

另外,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回國,必須在藥品寄送回國前,向食藥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可以透過郵件或傳真申請。郵寄或快遞「非處方藥」每次寄送回國數量不得超過12瓶、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6個月內不得重複申請,寄送「處方藥」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食藥署表示,藥品若未經核准寄送至台灣或超量攜帶入境,屬於禁藥,依《藥事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藥品沒入銷毀。至於哪些屬於必須申請的範圍,可上食藥署藥品許可證網站查詢。◇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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