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報稅最後期限 現場晚上7點止 網路申報到凌晨12點
【大紀元2014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因為端午節假期延後報稅截止日,今(3)日為申報個人綜合所稅與房屋稅的截止日,財政部表示,全國總計600多萬戶的申報戶,到報稅期限截止前,大約有四成的民眾都會擠在最後申報,最後仍有一成五的人未申報,各區國稅局今天中午都會加派人手,收件時間也延至晚間7時,網路申報則延至凌晨0時。
許多納稅人採用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節稅,列報父母、祖父母等直系尊親屬的免稅額有12萬7,500元,扶養父母原則上是「先報先贏」,但其他兄弟姐妹若也想列報,並提出扶養父母的事實證據,國稅局仍會依據扶養事實,進行最後核定,列報父母為扶養親屬的納稅人,記得要把父母的年度所得合併至個人所得中,一起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國稅局指出,雖然稅法規定,所得年度結婚或離婚,當年才能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但只要是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的父母親,仍可分別由兄弟姐妹個別申報扶養,以達成節稅的效果。
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房屋稅5月開徵,原本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但31日及6月1日剛好遇上周六及周日,6月2日又是端午節連假,因此依法順延至今日(6月3日,星期二),還沒繳房屋稅的屋主別忘了繳稅,逾期2日會被加徵滯納金,最遲在6月5日晚上12點以前務必要繳納稅,房屋稅條例第18條及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沒有在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期2日按滯納金額加徵1%的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則將移送強制執行。
房屋稅原則上是以所有人為納稅義務人,按每一房屋稅籍核發繳款書,如持有2筆房屋稅籍即會收到2份稅單,如稅單遺失或未收到稅單者,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財政部提醒,使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房屋稅的民眾,應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撥付應納房屋稅款,如有不足,請儘速補足。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財政部表示,房屋交易所得今年申報方式有變,除調高計算房屋交易所得認定標準外,對於短期交易、且有實際買賣價格的案件,民眾應該優先採用新制,以實際成交價格誠實申報繳稅,以免漏報被補稅,甚至處罰,對於出售房屋的個案,國稅局勢必會加強查稅,建議去年賣房子的民眾要優先核實申報,並儘可能列舉仲介費用等成本,才能聰明節稅。
不動產交易所得申報方式有2種,原則上採取核實課稅,以實際成交價扣除買入價格及成本後的利得,併入當年度個人所得中課稅,賠錢則可以扣抵,要是售價或成本無法舉證,才會依據房屋評定現值的一定比率,來計算售屋所得。
另外,財政部自今年起新增「豪宅條款」,去年出售高價房屋者,一律實價課稅,要是納稅人舉證不出成本,國稅局將按房屋售價的15%來推算交易所得,而現制房、地分離課稅,土地交易所得免稅,因此國稅局在推估豪宅交易所得時,也會加以扣除。
財政部指出,台北市、新北市總價在8,000萬元以上的房屋,雙北以外地區總價在5,000萬元以上者,一律以實際銷售價格的15%作為售屋所得,再乘上房地比(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出財產交易所得後,再併入個人當年度所得,申報繳納綜所稅。
(責任編輯: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