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勞動部今天邀日本本田企業社長(上竹下梁)田准演講,分享進用身障經驗,「企業唯有跳脫對身障者負面思考,才能創造雙贏。」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邀請在日本本田企業服務逾30年,歷任該企業歐洲、美洲及亞洲代表,且歷任本田汽車、本田太陽、本田技術研究等要職、有豐富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經驗的(上竹下梁)田准,來台進行專題演講。
他從日本Honda經驗談僱用身障者帶動企業高效率與強體質為題,在1個小時演講中分享,企業主唯有跳脫對身障者的負面思考框架,轉而思考如何讓身障者效率和一般員工一樣,才能創造企業與員工的雙贏。
他透過影片舉例,本田企業特別替單手作業者設計的機械設備,這設備不但能讓單手作業者速度與常人無異,更讓一般員工在使用時更省力。
(上竹下梁)田強調,企業的獲利有一大部分來自減少成本,如果運用職務再設計的巧思減少人力成本,對企業而言,就是獲利。
此外,他還分享特例子公司模式為企業獲利的經驗,他所負責的本田太陽株式會社及本田R&D太陽株式會社,都是日本知名的特例子公司,員工人數241人,身障員工占55%有133人,專門生產規格恆久不變的汽車零組件。
(上竹下梁)田說,雖然從國外進口可能更便宜,但由特例子公司來生產,不但促進身障者就業,落實本田企業「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更讓本田企業身障者整體僱用率達2.27%,居日本汽車業之冠,這時,成本的考量就變得微不足道了。
特例子公司是指代替母公司推動身障者僱用的專門子公司,子公司可經營與母公司相關事業,如:母公司本來要委外經營的工作,可由特例子公司負責。
民國100年2月1日修正公布身障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事業機構得與進用身障者人數達員工總人數20%以上之關係企業(即特例子公司)合併計算定額進用人數」,是台灣推動特例子公司制度的法源依據。日本截至去年已設立378家特例子公司,台灣到2014年6月止共推動設立4家特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