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個中國武警復原老兵的「待遇」
【大紀元2014年05月09日訊】我是中國武警部隊復原老兵尚旭輝【武警冀退字3693號】,復原回家後我又成了農民,家鄉肥沃的土地成了我養家餬口的糧食來源,我是因為土地被「以租代征」每畝補償660元,補償過低等事項,上訪河北省省委、省政府信訪的2007年11月,信訪案件批復後,首辦,唐奉鎮政府違法行政,2009年3月才給我書面答覆,歷時一年零三個多月,我反應的問題沒有得到任何解決,卻被解決掉一條左腿。
2008年4月26日夜,突然,有三名手持砍刀的人,闖進我家在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見人就砍,甚至連未成年的女兒也砍,我被砍了五刀,砍斷一隻胳膊一條腿,經安平縣醫院全力搶救才保住了一條命,女兒被砍了兩刀,及時報警後沒有一個警察到現場取證,凶手逃跑時,跑丟的一隻膠鞋也是我愛人親自送到深州市公安局刑警隊的,這難道就是屬地負責,部門配合嗎?法醫鑑定;我是重傷害,女兒是輕傷害。
2011年6月1日,唐奉鎮政府為了封住我的口,計劃給我20多萬元,後又怕我不幹,於是,又巧立名目簽訂了一個協議,鎮政府每月給我1500元、村支委、村委會給我900元共計每月2400元,期限十二年,也正是15年刑事案件的封擋期。
2012年5月29日,唐奉鎮又簽了一個【補充協議】錢數還是每月2400元,年限還是12年,只是增加了條文「不許到任何部門、任何機關、任何單位、反應任何問題,否則,停發錢,並追回原先給的錢」。
2013年冬,我被砍斷接上的腿,我女兒的傷,繼續惡化、度日如年,我要求手術治療,並且強烈要求破案,2014年3月2日至3月14日,唐奉鎮政府、村委派出14多個人,對我們全家進行24小時非法監禁,犯罪份子逍遙法外,我被害者反倒成了罪人,成了危險分子。天下有沒有這種道理,有良知的老百姓看到的是政府的這種事實,無不大罵。我耕地沒有了,得不到應該的補償,人被砍殘廢了失去了勞動能力,我上有古稀父母。甚麼都沒有了,當地政府還有一點點黨性和人性嗎?
當弱者受到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有分工傷害時,刑事案件變成上訪案件時,官員們故意避重就輕,顛倒黑白的時候、當官商警匪沆瀣一氣的時候、6年多的時間,上訪100多次得不到解決的時候,再弱的弱者也會發出聲嘶底裡的吶喊;「我要活,救救我!」
我的電話;13091196184
失地農民受害人;尚旭輝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