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縣6日電)金門縣金寧鄉清潔隊將遷移,原地不再使用,41筆軍方釋出的土地將由原地主申請購回。
金寧鄉榜林的清潔隊址占地2.8公頃,是釋出營區,由國有財產署撥給鄉公所闢建。原地主去年要求由他們購回。鄉公所找到新隊址,並在3月完成規劃設計,總工程費新台幣2900多萬元,正向環保署與縣府爭取補助經費。
地主向民進黨籍縣議員陳滄江陳情,今天下午召開協調會,縣府地政局、環保局、財政處、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軍備局、金寧鄉公所代表、地主參加。各單位代表說明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前後的變異。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主任黃國卿表示,各相關單位1年多前已勘察金寧鄉清潔隊隊址,當年法令限制土地仍由公務機關使用,不能購回。新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元月由總統公告實施,管理機關如不使用,不受國有財產法、都市計畫法、土地法等約束,原地主可申請購回。
金寧鄉長陳成勇表示,只要新的清潔隊隊址完成建設就遷移,原地不再使用。
陳滄江希望鄉公所在今年6月底前公告原清潔隊址不再使用,讓原地主依規定向鄉公所申請以公告地價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