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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原能會:核四封存與延執照併案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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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5日電)台電去年底提出第3次核四建廠執照展延申請,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今天表示,屆時核四封存計畫將與建廠執照展延申請併案審查。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經濟部長張家祝、原能會主委蔡春鴻針對核四一號機不施工、二號機全部停工所涉原興建計畫調整、現行預算修正及法規適用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

張家祝表示,4月30日已請台電儘速擬定核四工程封存及停工計畫,台電初步規劃1號機繼續完成安檢,2號機就現況停工。

其中,2號機各項合約已完成尚未請款部分辦理結算,既有合約涉及2號機部分辦理終止契約。

另外,核四工期歷經多次展延,蔡春鴻表示,台電去年12月已提出第3次建廠執照展延審查。

蔡春鴻表示,原能會原先規劃103年下半年待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審查完成後,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5條以及「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4、15條進行建廠執照展延案申請。

他指出,台電若以核四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部停工,提出封存計畫,原能會除了依現行法規外,並將參考美國核管會經驗,要求台電應在封存前30日告知原能會,並提送至少包括封存理由、封存期間維護/測試/檢測計畫、列入維護計畫設備/組件與器材清單與相關維護作業依據文件、品質文件保存,以及符合核能品保方案的品保計畫等。

蔡春鴻表示,原能會屆時將與建廠執照展延申請併案審查,並於封存期間針對核四1號機與2號機各項作業執行必要的管制,以確保和四封存期間各項作業能符合核能品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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