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林克穎索償 下一步清查財產
【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英國法院認定英商林克穎需賠被害人家屬新台幣908萬元。法務部下一步擬協助家屬清查他在英國等地財產,發動查扣、強制執行。
英國高等法院23日承認台灣法院的判決,林克穎須賠償受害人黃俊德的家屬908萬元,這項判決即日起生效,同時自動適用於歐洲聯盟其他會員國。法務部強調,即使日後林克穎服完刑期,仍須賠償這筆錢。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黃怡君受訪表示,這代表英國法院也認定林克穎有過失,應該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等本案判決定讞後,將商討、取得被害人家屬同意,並委託英國律師,清查林克穎在英國、歐洲等地財產,進而發動強制執行、查扣。
黃怡君說,假如清查後發現林克穎脫產或資力不足,被害家屬取得債權憑證,日後林克穎一但有收入或財產,可進行查扣執行。
她表示,由於當初考量跨海訴訟成本及時效,經評估後未聲請假扣押,而是訴請英國法院承認台灣判決。她坦言,這是條漫長的路,但至少目前有好的開始,樂觀看待未來應能順利取得強制執行名義,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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