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25日訊】中國有眾多的民族,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生活方式,在婚嫁上也有不同的風俗習慣,有許多還保持著原始古樸的特色。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各民族不同的婚禮習俗。
傣族
傣族青年男女結婚,一般實行「從妻居」的習俗,即男到女方家上門,因此婚禮主要在女方家舉行。因為傣族信奉佛教,按照傳統習俗,新婚夫婦必須要去佛寺拜佛,請求神佛保佑他們幸福美滿,白頭偕老。然後在自家門前鋪上花毯,請和尚唸經。念完經後,和尚把彩色絲線掛在新郎和新娘的手碗上,以示祝福。
朝鮮族
朝鮮族婚禮的儀式很複雜,在延邊,婚禮一般分兩段進行:先在新娘家舉行,後在新郎家舉行。在新娘家舉行謂之「新郎婚禮」,在新郎家舉行謂之「新娘婚禮」。新郎婚禮一般要按奠雁禮、交拜禮、房合禮、席宴禮等順序進行。新郎在新娘家住三日後,便獨自回家,隨後新娘等待選定的吉日再被迎接到新郎家,新郎家也照樣搭起醮禮廳,為新娘擺喜筵,第二天新娘同丈夫家的人相認,施禮,被請去招待,至此,婚禮才告結束。朝鮮族結婚後一般都不離婚,他們在婚禮中舉行獻木雁的儀式,象徵夫妻白頭到老的願望。
朝鮮族還有一種特殊的婚禮,稱為歸婚禮,如果一對夫妻結婚六十週年依然健在,且子女中無人夭折折,同時擁有孫子,孫女,就可進行歸婚禮。婚禮上,兩人必須穿上結婚時穿過的禮服,其隆重程度不亞於年青人,這天,子女、親戚按輩分遠近,年齡大小依次向老兩口敬酒並跪拜,祝福他們健康長壽。
苗族
婚前,苗族青年男女每逢節慶、趕場的日子,便利用聚會的時機對唱情歌、談情說愛、互訴衷情。這種傳統習俗在貴州黔東南被稱為「遊方」。遊方的地點除在每個村寨所設的固定的「遊方坡」外,還可選在離村寨較遠的河岸、撟頭、田間或花木叢生、風景宜人的山谷去進行遊方活動。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規矩,青年男女遊方的地點必須在公開的地方進行。如果在隱蔽的地方進行這一活動,一旦被人發現,就會認為是不正當的行為,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
男女結婚時,女方和來人到男方家吃三天三晚酒,這三天新娘只能同伴娘睡,不能與新郎同床。三天後,新娘與伴娘一起回娘家生活,二年、三年、五年不等。在此期間,僅僅在農忙和重大節日,或遇到夫家喪事時女方纔可暫回夫家居住。待女方懷孕後,才能接新娘到男方家長住期共同生活。
半路「抓親」
此風俗流行於湘西苗族地區。姑娘結婚時,由六個年輕姑娘和一位40多歲的中年婦女組成送親隊伍。迎親隊伍由六個小伙子和兩個姑娘組成。兩支隊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發,相會後,迎親隊伍把挑來的糯米飯交給送親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籃交給迎親的姑娘,然後把糯米飯分給大家吃。這時迎親的一個姑娘說:「婆婆,誰是我家嫂嫂啊?」話音沒落,送親的姑娘將新娘緊緊圍在中間保護起來。迎親的小伙子和姑娘們就設法去「抓」新娘。最終新娘還是被「抓」走了,送親的也便完成了任務。迎親的帶走新娘,雙方道別而去。
蒙古族
蒙古族的婚禮都要經過媒人說親、相親、訂婚、娉禮、許婚筵、迎親、送嫁、行見阿姑之禮、舉行結婚等較為繁複的程序。
一般牧區的婚俗是:當娶親回到男家後,新郎新娘不下車馬,先繞蒙古包三圈。然後,新郎、新娘雙雙穿過兩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塵。表示愛情的純潔,新生活的興旺。新郎新娘進入蒙古包後,首先拜佛祭灶,然後拜見父母和親友。禮畢,由梳頭額吉給新娘梳頭。梳洗換裝後,等待婚宴的開始。婚宴通常擺設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種奶食品、糖果應有盡有。婚宴上,新郎提銀壺,新娘捧銀碗,向長輩、親友,逐一獻哈達、敬喜酒。小伙子們高舉銀盃,開懷暢飲;姑娘們伴隨著馬頭琴,放聲歌唱。婚宴往往要延續兩三天,親友才陸續離去。
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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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內,注重族第是滿族婚俗中的一個突出特點。滿漢不通婚幾乎成為清朝的傳統國策。在滿族內部也極為講究尊卑貴賤。
滿族婚禮既帶有本民族濃厚的特點,又融合了不少漢民族的風俗禮節,一般地講要經過以下程序:訂婚:滿族青年男女訂婚有兩種形式。一是男女青年的家長是熟人或朋友,相互瞭解,有意做親,便托媒人給子女許訂終身。另一種是男女雙方互不認識,托媒人為子女訂婚,並由媒人轉交雙方的「門戶貼」,開具雙方的旗佐、履歷、姓氏、三代。此外,還要互相檢驗生辰八字。
東北的滿族新娘在頭一天離家,到離新郎家不遠處暫住另外人家,稱「打下處」。次晨,新娘登彩車,由其兄護送,並將新娘抱到中途遇到的送親車上,俗稱「插車」。轎車到夫家門口,新郎手執馬鞭向轎下輕撲三下,或執弓向轎下三射,既是驅邪,又是表示不忘祖先騎射勇武之風。然後,一對新人面北而拜,為「拜北斗」。新娘將盛米及錢的錫壺抱在懷中,俗稱「抱寶瓶」。新娘跨過門檻上的馬鞭與火盆,象徵安全過門,日子火紅。新娘先入帳篷中「坐福」,之後才進入洞房。這時,伴娘用紅線為新娘「開臉」。正午,於院中設神桌,供豬哈力巴肉等,由薩滿致祭,念合婚歌,為「祝吉」。之後行「合巹」禮。第三天清晨,新郎新娘起身拜天地祖宗、父母及族中尊長、卑幼,稱「分大小」。婚後三天,新娘逆水行而歸。婚後七天,一對新人回娘家,稱「回門」。之後,新娘回娘家住一個月,俗稱「住對月」。婚禮到此方算結束。
雲南普米族
雲南普米族認為嫁姑娘不太光彩,成親時須由男方去女方家「逮捕」新娘,新娘被父母安排到山上或田間勞動,男家派一位兒女雙全的主婦、兩位伴娘和幾個精明強悍的小伙子前去迎親,小伙找到新娘,便大喊:「你已是xx家的人了,xx家請你去喫茶,跟我們走一趟吧!」說完就「逮捕」佯裝逃跑的新娘,而埋伏在新娘周圍的姑娘們便對「凶手」拳打腳踢。逼迫交出新娘,隨後,大家簇擁著新娘回到女方家舉行出嫁禮。
回族
回族青年男女找到自己的心上人後,小伙子就會坦率地告知雙親,接著便請求族中德高望重的長者作為介紹人去姑娘家求親。如果雙方對這門親事都滿意,下一步便是抉擇吉日舉行訂婚儀式。訂婚這天,女家把男家送來的茯茶分成若干小塊分送親友鄰里,並給未來女婿回送由姑娘親手縫製的衣帽鞋襪等禮物。交完「女卡銀」(彩禮)後,雙方家長就商定完婚良辰吉日。
婚禮是在吉日凌晨舉行:新郎家設「餐會」,招待賓客,送與檳榔。晨禮後,賓客進新郎家饋贈賀禮。「餐會」結束,由年青朋友、新郎哥哥或叔舅組成迎親隊伍,前往迎親。新娘頭戴黑麵紗,身穿結婚禮服,放聲嚎哭對父老兄妹和親朋好友表示惜別,隨迎親隊伍來到新郎家。迎親隊伍回到家時,鞭炮齊鳴。新娘在鄉鄰與親友的擁簇中邁進婆家大門。接著便是婚禮儀式。
壯族
昔日,壯族青年男女婚前一般是通過野外對歌、歌圩對歌及拋繡球等活動來進行交往。不過,此風俗在清代初年遭到流官的禁止。從清代到1949年以前,壯族地區實行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壯族男女婚嫁禮儀甚繁,一般有問婚、訂婚和結婚三個過程。
彝族
彝族青年男女結婚有說媒、訂婚、迎親、回門四個程序。彝族姑娘在15歲前,穿的是紅白兩色童裙,梳的是獨辮。一般在15歲,就要舉仔一種叫「陝拉爾」的儀式,意即換裙 子、梳雙辮、扯耳線,標誌著該女子已經長大成人,可以談情說愛了。這時姑娘要穿紅、藍、白、黑等對比強烈的三接或四接拖地長裙,將單辮梳成雙辮,戴上繡滿彩花的頭帕,還要將童年時期穿耳的的舊線扯下,換上銀光閃閃的耳墜。
彝族男女青年主要通過火把節、婚嫁喪事和一些傳統的聚會進行交際。每當一方看中了自己 的情人,就會主動去接近,並站在離對方不遠處,拿出口弦彈奏,通過含蓄而流暢的音樂旋律取悅對方。而對方一經接到求愛的暗語時,也會迅速取出自己的口弦對彈。如此經過多次秘密交往,雙方就約定時間,回去告訴自己的雙親。待老人許可後,擇定一個良辰吉日,由男方家請一位長者,背上一罈酒,前往女方家去說親。
土族
土族婚嫁,多在每年正月舉行。大約在一個月前,舉行擇吉日儀式,參加儀式的,有男女雙方的父親、叔父或哥哥等人,加上媒人,約有七八個人,共同請神擇吉日。
結婚前一天,男方在下午請兩名能歌善舞、能說會道的「納什金」(即娶親者)帶上娶親的禮品和新娘穿戴的服裝、首飾,拉著一隻白母羊(象徵著純潔和財富)到女方家娶親。隨後由新郎向岳父母敬獻哈達,拜神佛,禮畢上炕喝茶、吃飯。整個婚禮一直進行到深夜才結束,其間所涉及歌舞的種類近二十種,一場土族人的婚禮就是一次優美的歌舞盛典。
第二天天亮前,新娘經過梳妝打扮,頭上罩上一層層五顏六色的漂亮紗巾,上馬起程。新娘來到新郎家門口,首先由新郎捧著美酒和哈達,迎上前去接新娘下馬。然後,新娘到廚房灶神爺前,由事先選定的婦女動手為她梳頭、改髮式,穿新婚服裝。穿戴後,進行拜天地儀式,由媒人或一位長者主持誦祝詞:「鮮花般的阿姑,走過金子的樓門,來到金子鑲成的庭院,向上天下地,千神萬佛,叩頭!」新郎、新娘連續拜四次,進入洞房。
深圳南澳漁民
水上迎親是深圳龍崗區南澳漁民——蛋家人的婚禮習俗,相傳有400年曆史。漁民子女成親之日,新郎家船泊靠左,新娘家船泊靠右船頭對船頭,但新娘家的船頭要高過新郎家的船頭,船身都要掛三角旗、長禮炮、喜帳,船上鑼鼓喧天、炮竹聲聲。新郎家的船開到新娘的船邊時,新娘被眾多漁家姐妹簇擁走出門來,而新郎家的船上一名男扮女裝的漁民帶領著一群漁家姑娘。如今,漁民們陸續在岸上蓋房,迎親習俗也慢慢地轉移到了岸上。
(責任編輯: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