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8日電)台灣金管會表示,監理銀行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新規定本週內就可以出爐,銀行才有機會重新銷售投機性、非避險型的TRF。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9日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金融業務開放與相對應的金融業務管理 – 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型保單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專案報告。
金管會已經訂出未來監理TRF的3大方向,包含強化銀行對新種商品的審查程序、加強對TRF商品的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請聯徵中心建立查詢機制。
金管會表示,在建立新種商品的審查程序方面,銀行應該提升新種商品查察小組參與階層,並同類型複雜型高風險的商品初次銷售之前,要提報常務董事與董事會。
在加強對TRF商品的銷售控管及產品設計規範方面,金管會要求,銀行的銷售管控與產品設計規範,將來高風險的商品應該設有客戶停損退場機制。同時專業投資機構的專業客戶,應該比照一般客戶給予中文的總約定書、產品說明書、風險預告書、交易約定書等。
金管會說,在通則出爐之後,也會與聯徵中心聯絡,儘速修改程式,建置聯徵查詢機制,以便銀行可以查詢可以核給客戶的額度和動支的情形。
金管會表示,除了3大方向之外,監理TRF還有細項,預計本週出爐。銀行才有機會重新銷售投機性、非避險性的T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