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官:維持華府的槍支登記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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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編譯報導)美一聯邦法官5月15日表示,維護華盛頓特區的槍支法的註冊登記法令,批准了華盛頓特區那些要求槍支所有者進行槍支安全培訓,在登記時需要進行拍照和套取指模驗證,另外槍支所有者需要每三年重新註冊自己武器。

法官裁決

5月15日,華盛頓特區聯邦法官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裁決華盛頓特區的槍支管理法符合憲法要求,這是美國法庭最新的一次就憲法第二修正案做出解釋。

博斯伯格法官在其62頁的判決書一開始就表示:「 哥倫比亞行政區知道槍支暴力的嚴重性。」他繼而將華盛頓行政區稱為「美國謀殺」之都。

他在判決書中說:「 華盛頓特區的民眾通過他們選出的政府代表已經做出了打擊槍支暴力和促進槍支使用安全的努力,而本法院認為,華盛頓特區民眾所做的一切是符合美國憲法要求的,是受到憲法允許的行為。 」

為了支持自己的觀點,博斯伯格法官在其判決書中列舉了2000年復活節在美國國家動物園外7個孩子遭到槍殺的案件;2003年在一家小酒館中的三重謀殺案;2010年南國會街的槍殺案,當時有五人死亡; 以及幾個月前在華盛頓海軍工廠發生的,造成12人死亡的槍殺案 。

他在判決書中表示:「 這還僅僅是最近這段時間我們城市由於槍支案而失去的幾條生命。 」

案件回顧

這並不是美國地方法院第一次做出這種決定。1976年,鑒於哥倫比亞地區槍支暴力的殘酷性,哥倫比亞行政區通過了全美最嚴厲的槍支法案,但是這條法案受到了華府聯邦法院警衛赫勒(Dick Anthony Heller)的挑戰,最終導致美國高等法院於2008年裁決,根據第二修正法案推翻了哥倫比亞特區使用了32年的手槍管制法案。

華盛頓特區官員在高等法院做出這項判決後,立刻制定了一項「槍械登記修訂法案」 ,要求「 所有華盛頓特區手槍和長槍的槍支所有者必須單獨與市政府就他們所擁有的每個槍支登記」。該法案在2012年經過數天的公開聽證會後做過調整。

赫勒於是又將華盛頓特區告上法庭,但是當時美國華盛頓特區的聯邦法官鄔畢那法官(Ricardo Urbina)維持了這條法案。

一年後,地方法院巡迴法庭也通過了這個攻擊性武器禁止令和其他一些控制槍支的措施,不過聯邦上訴法庭要求華盛頓特區地方法庭就一些問題進行澄清,進一步解釋其槍支登記法令的必要性。

由於隨後鄔畢那法官退休了,由奧巴馬總統任命的博斯伯格法官進行了隨後的調查。

法令原因解釋

博斯伯格法官在判決書中解釋說,華盛頓特區目前的槍支登記系統旨在篩選出那些企圖擁有武器的危險或不負責任的人,確保槍支擁有者熟悉槍支安全使用規範和華盛頓特區的槍支規定,並且阻止非法的槍支販運。

他說:「 換句話說,華盛頓特區基本的槍支登記法令使該市政府可以跟蹤應該對槍支負責的人,同時通過槍支登記的方式向槍支所有者介紹額外的,公眾槍支安全使用的條規。」

他還表示:「 這對於華盛頓特區, 一個涉及到槍支暴力和其他人口密集區易發生的問題的, 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區尤為重要。」

華盛頓槍支登記法令

華盛頓特區的槍支登記法令還包括,該區的一名居民一個月只能夠登記一支槍,並且槍支所有者必須去參加市政府提供的免費的關於槍支安全的培訓課程,這種課程往往需要半個小時或一個小時學習,可以在網站上或當地警察局進行。

美國華盛頓特區市長葛瑞(Vincent Gray) 對博斯伯格法官的裁決表示歡迎,他在推特上說:「 這是華盛頓特區在公共安全上獲得的一次勝利。」 葛瑞並且表示,華盛頓特權地方法庭肯定了華盛頓特區的槍支法案, 認為這個法案是明智的,對此他表示感謝,並且敦促其他司法管轄區學習華盛頓特區的榜樣,也制定本地區的槍支登記法案。

總部在洛杉磯的防止槍支暴力中心表示,美國只有六個州和華盛頓特區要求登記某些或所有的槍支。華盛頓特區是與夏威夷和加州在內的美國僅有的幾個,要求對於長槍,步槍和獵槍註冊的地區。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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