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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銀行挺越南台商 期限擬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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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7日電)台灣銀行公會已經討論出銀行挺越南台商方案。對於越南台商原有貸款可與銀行協商,做到雨天不收傘;營運所需新增貸款銀行也有協助,受理期間預計到民國104年5月13日止。

銀行公會已經討論出銀行挺越南台商方案,並已經提交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審理、討論,期望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提供越南台商紓困、資金上的需求。

舊貸款方面,銀行公會已經有「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以國內有營運、母公司為主的企業,適用條件者可以依據自律規範向主辦銀行申請展延、續借、協議清償。

在越南營運、單打獨鬥,不適用自律規範的台商,可以自行與往來銀行申請協處,現有已經動用額度維持到本金到期,並依規定辦理展延;現有額度未動用金額,為支應越南台商的營運資金,銀行以不限縮為原則。

新貸款部分,銀行公會提出,越南台商營運、周轉所需要的資金,包含進出口融資押匯、應收帳款融資保證,銀行應該支持。

銀行公會認為,若越南台商可以送保證,例如僑委會的海外信保基金、經濟部的中小企業基金可以保證者、可以提供擔保品、或可以提供正常還款財源的台商,銀行應提供必要的融資。

銀行公會指出,海外信保基金可以保證的營運正常的台商,可以依規定向銀行申辦貸款,最高是200萬美元;另外,僑委會也設立「越南513專案」,越南台商可以運用申請。

越南受災企業,赴海外投資行為已經受到經濟部投審會核准與核備,國內仍有營業實績,資金用途是提供國內繼續營運,以國內接單、海外生產的企業、成品外銷的企業,以外銷為主的企業,也可依規定向經濟部申請中小企業申請信保。

銀行公會訂定,若金管會同意之後,越南台商就可以向銀行申請協助,預計受理期間到明年5月1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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