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16日訊】【導讀】曼哈頓華埠華裔婦女尹春為患病需要照顧的丈夫鄭智輝守攤,因經營執照在丈夫鄭智輝的名下,尹春被警方以「無證經營路邊攤」的罪名多次逮捕。另有華埠攤主上廁所、親戚代為守攤也遭逮捕,這類事件最終引發華埠小攤販的抗議。本報上週針對此事件進行了持續報導,引起社區廣泛關注。
(大紀元記者蔡溶、陳天成紐約報導)然而,很多小販因為身份和語言等原因,擔心自己被遣返等等,而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機會,在警方鼓勵認罪的情況下,紛紛認罪挨罰,生意做不好,時時擔心再被抓,整天提心吊膽。5月14日,勇於上庭抗辯的小販黃月英(Yueyin Huang 音譯)女士在松柏之家社區服務中心董事局主席李宗保和代理律師Julia Kuan的陪同下出庭,最後,法庭撤銷了對黃女士「非法販賣商品」的指控,而且清除了她的拘捕記錄。
警方此前究竟是嚴格執法還是濫用職權?社區對此議論紛紛,日前,本報記者就目前該案的發展,再次採訪了社區人士和一些參與抗議的小販。社區人士認為警方執法態度很不尊重人,但是他們也同時提醒華人商販要遵守美國法律,辦好證照,守法經營。
三度被抓 小販有苦難言
小販黃女士三次被抓,第一次因沒有拿牌給檢查人員看,第二次因為盆景上插了塑料花裝飾,第三次因為賣盆景送顧客植物營養液。王女士說﹕「你知道,買一個包子都有醬油送給客人,你不能說他『賣醬油』違法,我也只是送給客人營養水,希望盆景竹能長的好一些。」
據了解,攤位申請的執照有不同的分類,比如賣花的不能賣水果,不能同時在攤位賣其它的東西。所以警方稱王女士賣盆景,在盆景上插了塑料花,就違反了相關法規。
「4月3日和4月8日,一次因為賣盆景竹搭配植物營養水被抓,一次是因為放兩朵塑料花被抓。被要求脫了衣服,坐在警局很冷,要衣服也不給,感覺有些受虐待。」王女士說。
過度執法對人不尊重
李宗保認為,這個案件體現最明顯的需關注的是人權。這樣的案件不應該被當成刑事案,應該是民事案,也不應該戴手銬銬人。他譴責警方在執法中對人不尊重,而且黃女士被捕後,被要求脫了外衣,然後被關了一夜,有過度執法的嫌疑。
「最要緊是人權方面,應該對人珍惜,真是沒道理。」李宗保說,「這樣的法律應該改,我們要求公平,還有處理方式,如果說全紐約都是這樣處理,那是一回事,如果只是唐人街這么做,那就是對我們社區不尊重。」
「我們就像待宰羊羔一樣,被人捆綁,應該團結,否則變成地上泥,見到警察就腳軟,好像自己是做賊的。」黃女士無奈地說。
黃女士一案最終以撤訴、且無逮捕記錄結案,爲此她非常感謝李宗保的幫助。「李先生是支持正義的,他不認識我們,只不過見到我們受警察欺凌,而挺身出來為我們伸張正義,所以我覺得他是我們心中的英雄。」
辦好執照 合法經營
法拉盛華人工商促進會總幹事杜彼得認為,如果警方是過度執法,是不妥的。同時,他也提醒華人商販在申請執照時要請專業人士幫助,明確執照種類和許可類別,尊重法律守法經營,做生意才能不被干擾。
「可能一些商家因為不懂,或者是為了少繳一些費用,而少報了自己經營的種類。另一種情況,可能是找了一些並不專業的人來幫忙申請,結果漏掉該填寫的選項等等,這樣都會因小失大,到後來都得不償失。」
「就像有人申請綠卡一樣,找到不專業的人幫忙,結果造成嚴重後果。所以,在申請執照上也是一樣,哪怕多花一些錢,也要請專業的人來幫助申請。美國是法制社會,這些細節都要注意,違犯其規定,被抓被罰就很難避免。所以要尊重法律,辦好證照,守法經營,做生意才能不被干擾。」杜彼得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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