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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通榮
【大紀元2014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秀媛台灣基隆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關說案,一審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但上訴後二審法官認為,張通榮不知反省,卸責不認罪,於13日上午宣判撤銷緩刑,維持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未來若全案定讞,張通榮將入獄服刑。
本案一審法官認為,張通榮關說案經媒體報導曝光後,已知所警惕沒再犯之虞,但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合議庭以張通榮仍堅稱是在維護警民關係的辯解,未能知所警惕,因此將他的緩刑宣告撤銷。
但同案另外三名被告都認罪,全都獲得輕判。廖姓婦人二審少了一個月,改判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派出所所長林煌盛維持緩刑5年;警員廖祥銓也給予緩刑3年,唯獨不認罪的張通榮,判刑最重。全案還可上訴第三審。內政部對此表示,張若入監服刑將面臨「解職」問題,屆時任期剩不到一半由中央派代理市長。
張通榮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以聲明稿表示非常遺憾。重申這只是一件單純的民選首長關心患有嚴重躁鬱症婦女與執勤員警糾紛問題,完全與酒駕無關,他絕對沒有要脅迫或妨害員警執行勤務的意思,這些都已向法官說明,很遺憾法官沒有採信。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討論決定是否上訴。
張通榮關說案也引發選舉話題。民進黨基隆市長參選人林右昌表示,基隆要改變,第一件事就是要擺脫「議長魔咒」。先是曾任3屆議長的許財利在市長任內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而曾擔任2屆議長的張通榮市長又被判刑並可能坐牢服刑,基隆市政府不能經常面臨沒有市長的窘境。
國民黨市長參選人、議長黃景泰表示,「議長」不是個人的名器,而是大眾的名器,林右昌可以不尊重他,但是不能不尊重「議長」的職位。他呼籲林右昌在批評別人時,應保持一定的民主風度。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