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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聞

台教保員工作不保 議員:不排除上街頭

民國105年起幼教法5年緩衝期滿 將只有「幼教師」能教大班 全台教保員3萬多名教保員若無法取得教師證將形同失業

【大紀元2014年0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教育部實施幼托合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民國105年(西元2016年)起只有「幼教師」能教大班,教保員需在2年內參加入學考、取得26個學分,通過國家級考試拿到教師證,才能教大班。台北市議員李彥秀12日表示,若教育部沒有正面回應或配套,9月27日教師節前夕,將走上街頭,讓政府看到教保員的憤怒。全台教保員共3萬多人,目前已有2萬多人連署抗議。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長陳靜儀指出,幼托整合前,屬內政部體系的托兒所,任用技職體系出身的教保員照顧2~6歲的孩子。屬教育部體系的幼稚園,則聘任大學畢業幼教師教導4~6歲的孩子。但幼托整合、新法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實施後,卻規定105年以後,5~6歲的大班孩子,至少需要一名幼教師任教,教保員不可單獨教,否則幼兒園會被罰錢、減班,家長無法領取一學期1.5萬元的學費補助。

李彥秀痛批,數十年教學經驗的叫做教保員,不能獨立帶班,剛畢業的新鮮人卻叫做幼教師,可獨立帶大班,非常荒謬。

台灣約有1萬多名幼教師與3萬多名教保員,目前幼教師起薪約新台幣5萬多元,教保員約3萬4千多元。105年1月1日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5年緩衝期結束後,教保員若仍無法取得教師證,將無法帶大班,形同失業,影響最大的應是任用教保員教大班的私立托兒所體系。

北市教育局表示,幼兒大班需要一位幼教師與一位教保員協同教學,教保員不會因此失業,若幼教業者有相關心聲,教育局會代為向教育部反映。◇

(責任編輯: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