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2日電)證所稅「大戶條款」即將在明年實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曾銘宗表態,由於證所稅通過後已經 2度修改,傾向短期內不再修改。
所謂「大戶條款」,是指1年賣出股票金額新台幣10億元以上的大戶,超過10億元的部分加徵千分之 1的證所稅,券商公會日前提出調整證所稅制度議案,呼籲政府廢除大戶條款。
國民黨籍立委立委羅明才也表示,證所稅上路後雖然歷經修正,但台股已是「大咖跑光光,小咖也遭殃」的情況,建議金管會研議將10億元大戶條款拿掉。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指出,證所稅修正後剩下10億元大戶條款及初次上市(IPO)課稅有衝擊及影響,但觀察上路後,IPO沒有因證所稅條款影響,IPO件數還是成長,現在看起來證所稅是可以退場。
此外,曾銘宗也指出,8月底公布高薪100指數,將過去幾年制度化、適度調薪的上市公司納入成分股,沒有調薪或調薪幅度低的公司,也會研議公布。
曾銘宗表示,針對金融商品的進口替代,將分為兩階段實施,首先針對結構性、衍生性金融產品,希望從海外交易拉回在國內進行交易,可創造可觀稅收;第二階段希望培養台灣金融機構有產品創新的開發能力,也鼓勵金融業者到國外買研發團隊。
曾銘宗指出,進口替代不可能做到100%,但希望金融產品能有一定的進口替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