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申報 應納稅額計算至元
【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0日電)所得稅結算申報自5月開跑,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避免「1元退稅」爭議,提醒納稅義務人計算應納稅額時,計算至「元」為止,角以下無條件捨去。
中區國稅局指出,實務上除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就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採尾數不滿 1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外,其餘各稅稅款計算,以無條件捨去小數點計算。
中區國稅局表示,但因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時,常因習慣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應納稅額,導致與電腦核定應納稅額不符,產生1元誤差退稅案件。
為避免增加困擾,中區國稅局呼籲,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計算應納稅額時,注意小數點以下捨去不用繳稅,以免發生「1元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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