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公所給福利 臨時人員加薪
【大紀元5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日電)苗栗縣苑裡鎮公所今天表示,考量物價頻漲,明年度將為公所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加薪3%,如財政狀況允許還會上修加薪幅度。
苑裡鎮公所主秘柯鈺祥表示,苑裡鎮長杜文卿有感於今天五一勞動節全國各工會、勞團上街遊行為勞工請命,高喊「反低薪、禁派遣」,因此萌生替臨時人員加薪想法,經公所財政、主計等單位研議後擬定初步計畫。
公所研擬明年度增加公務預算,幫苑裡鎮公所及公所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加薪3%,薪水從目前每月新台幣1萬9500元,增加到2萬85元,估計有40餘人受惠。
柯鈺祥指出,公務機關內包括正式公務員及約聘僱人員進用、敘薪均需依照銓敘部相關規定,給薪標準一致,僅有臨時人員薪資是由機關視財政狀況及業務需要,以「業務費」預算編列。
他表示,依照替所有臨時人員加薪3%估算,鎮公所年底籌編預算時需增加25萬至30萬元支出,屆時會視公所財政歲出、歲入狀況,如果允許,可能再上修加薪幅度,預算案仍須經鎮民代表會審查通過。
柯鈺祥說,台北市政府替臨時人員調漲基本工資,已有其他縣市跟進,苑裡鎮公所是苗栗縣內率先響應的鄉鎮級機關,畢竟物價上漲,人民生活壓力大,在財政範圍許可的情況下,盡量幫忙基層人員提高薪資條件,或許會更有服務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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