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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留賠款免營業稅 產險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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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1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列產險業者的自留賠款免徵金融營業稅,產險業者鬆口氣。根據金管會計算,產險業者每年增稅僅新台幣6億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替產險業者爭取,產險業者的自留賠款可以免徵金融營業稅。

原本財政部所提的版本,產險保費收入課徵金融營業稅不能夠扣除自留賠款,如果將金融營業稅從2%調整為5%,經計算,產險業要繳的金融營業稅將從15.74億元增加到40.16億元,增加了24.42億元。

金管會認為,產險業民國93年到102年平均稅後盈餘也不過66億元,每年卻要繳40多億元的營業稅,確實壓力太大。考量其他國家情形,課徵基礎都是保費收入扣除支付的賠款差額。

在金管會爭取之下,財委會初審通過,產險的金融營業稅可以扣除自留賠款之後再課徵5%的稅。

根據金管會計算,免徵自留賠款後,產險業者金融營業稅僅需多繳6億元,相較於財政部原本版本,少徵了18.42億元,負擔明顯減少,對產險業者來說可說是大大的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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