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案繼續開庭 律師退庭抗議法院違法
【大紀元2014年04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4月9日,中國新公民運動的推動者丁家喜、李蔚案繼續在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由於控方全部用複印件做為證據,辯護律師隋牧青和蔣援民提出異議遭到拒絕,倆人決定退庭抗議,並向有關部門進行控告。此案將擇日宣判。
因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被當局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丁家喜、李蔚案,第二天繼續審理。由於海淀區檢察院提供的證據全部使用複印件,辯護律師隋牧青和蔣援民當場要求依法使用原件。
蔣援民向《大紀元》記者說:「今天上午丁家喜律師要求律師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但法庭提供的證據有100多本卷宗,全部用複印件,沒有原件,我們提出要求對原件進行質證。」
他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對於質證證據必須是原件,如果無法提供,需要經過核對和鑑定,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但這100多本卷宗不是原件,也沒有經過第三方的鑑定其真實性。
對此,律師提出異議。蔣援民表示,法庭以原件不在它們法院為由,堅持對複印件進行質證。由於無法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及履行辯護人的職責,法院堅持違法開庭,他們要求退出法庭。隋牧青當庭表示抗議,後被法庭以「擾亂法庭秩序」為由,罰款1千元。
蔣援民說:「隨後我舉手發言,我以法院審理違反刑訴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釋要求退庭,審判長以法庭紀律為由拒絕,我只好強行退庭表示示抗議。然後,我和隋牧青揚長離開法庭。」之後,隋牧青被廣州司法局談話。
該案下午繼續開庭。蔣援民說:「只有張科科在法庭,最後他以法庭提供的證據不是原件,無法確認證劇的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要求法院判當事人無罪,當庭釋放。」
由於法官嚴重偏袒檢察院的作法,正當司法程序被踐踏。辯護律師們表示,退庭是維護司法制度的尊嚴。蔣援民說:「隋牧青起草控告書,準備向北京高院、高法等部門提出控告。」
該案曾於今年1月27日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首次開庭,丁家喜的辯護律師程海憤然退庭抗議法院違法。
丁家喜和李蔚案引發大陸民眾和國際社會的關注。8日開庭,當局如臨大敵,派出逾百名警力戒備。當天,多國的外交官員要求旁聽被拒,大批前去聲援民眾被抓走。
從廣東江門親自駕車前往北京旁聽丁家喜案的王全平律師,8日下午四點多,在海淀區法院門口被警察帶走,其朋友多方打聽,至今仍然無法找到他。
丁家喜是公民活動積極推動者,要求官員財產公開的積極推動者,教育平等權的積極推動者。自2012年12月9日,許志永、孫含會、王永紅、丁家喜、胡佳等公民發起要求205名部級以上官員率先財產公示以來,已徵集7000多公民聯署。
因要求官員財產公示,許志永、丁家喜等將近有20人受到當局不同程度的迫害和打壓。2014年1月26日,許志永被當局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9日,袁冬被判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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