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9日電)桃園縣蘆竹鄉台耀化學申請復工不到1個月,再排放廢水經檢測2項超標,被依法裁罰新台幣17萬元,並勒令停工。
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1日在蘆竹和平橋稽查,發現台耀化學公司將深褐色廢水排入海湖溝,現場檢測pH值和水溫雖符合規定,但仍針對水色異常部分,採樣帶回檢測其他水質項目。
檢測報告今天出爐,確認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其中懸浮固體甚至超標高達60倍,嚴重污染水體水質,桃縣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裁罰17萬元。
桃縣環保局指出,台耀化學從事藥品製造業,為上市公司,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一再將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排入南崁溪,近年來屢遭告發,罰款金額累計高達234萬元。
環保局說,去年台耀自報停工徹底改善污染防治設備,今年3月27日才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准許復工,還不到1個月就又排放不合格廢水,污染行徑相當惡劣,因此決定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情節重大,裁處停工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