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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缺緩衝機制 台監委籲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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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9日電)監委尹祚芊今天說,現行離婚程序缺乏相關緩衝機制,藉此當事人在離婚前冷靜審思,有研議改善的必要。

監察院去年6月召開婦女人權保障實務研討會,與會人員認為台灣離婚率居亞洲之冠,離婚產生許多單親家庭及高風險家庭。監察院當時推派監委尹祚芊、沈美真調查,近日並通過監委的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指出,40年來民眾離婚率每年約以14%的成長率上升;民國92年離婚對數達到歷史新高,共有6萬4866對離婚,之後略呈下降趨勢,每年約有5萬餘對離婚,近15年來累計有86萬1260對離婚。

調查報告表示,單親家庭的父或母,一方面肩負家庭經濟重任,一方面若要照顧未成年子女,沒有足夠資源,恐怕會讓子女教養及身心發展都受到影響。

監委認為,行政院未警覺問題嚴重性,沒有全盤考量、深切檢討的具體作為;在降低離婚率機制及具體措施方面,仍有諸多不足。

另外,監委調查報告指出,離婚者仍以結婚年數未滿5年者最高,其次為結婚年數5至9年者,由數據推測,結婚初期夫妻雙方尚在相互適應中,婚姻狀況不太穩定,較易因爭執等相關因素而離婚。

調查報告說,有些先進國家有離婚緩衝機制,用意在於,支持婚姻機制;鼓勵破碎婚姻雙方盡所有可行方法予以挽救;保護因離婚而損失其利益的當事人;保護未成年子女。

監委認為,台灣現行的離婚程序缺乏相關緩衝機制,藉此讓當事人於離婚前多所審思,有研議改善的必要。

監委調查此案過程,曾被外界質疑「管太多」。尹祚芊說,並不是倡導不離婚,有些暴力陰影下的婚姻,不離是會死人的,但是,結婚是很神聖的事,不管是組成家庭或者要離婚,都要慎重冷靜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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