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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邱姓派出所所長被控在值班台罵施姓巡佐是「抓耙子」。高院今天認定「抓耙子」為貶抑人格之詞,判所長拘役10天確定。
判決指出,民國101年6月26日凌晨5時,時任派出所所長的邱男,因質疑施姓巡佐於輪值巡邏勤務期間,卻未出勤,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邱男在值班台前以台語辱罵施男「抓耙子」。施姓巡佐提出告訴。
一審法院審理期間,勘驗當天監視器畫面,邱男說了兩次「你抓耙子」,施男則回答:「我抓耙子是抓你什麼」等語。
邱男辯稱,抓耙子一詞原指古人用以搔背癢的工具,或除農田地雜草之農具,指對協助有關單位拔社會敗類之人,是正面字詞,並沒有貶抑他人人格,且當時他遭到匿名檢舉被調查,後來還清白,他認為這與施男之前不願寫報告給他有關,他只是要提醒對方不要有越級上報或是亂檢舉。
一審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邱男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1萬元,全案上訴二審。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抓耙子依照社會通念,是指背地裡私下告密、通風報信之人,甚至暗指並無事實根據的誣指,或挾怨報復,有貶損他人人格及地位的故意,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