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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街頭騎馬者被車撞 馬死人傷

【大紀元2014年04月30日訊】4月29日下午2時許,一中年男子騎馬走到溫州一個十字路口,被從一側駛來的一輛工程車撞上,人和馬頓時倒在地上。肇事工程車沒有停留,駛離現象。騎馬者受傷入院,馬當場死亡。

據《浙江在線》報導,騎馬者姓吳,今年42歲,並非馬主。受馬主黃先生委託,移動馬匹。當時他騎馬沿著惠民路自北向南走,走到惠民路與甌海大道交叉口,正準備左轉彎時,被一輛由甌海大道輔道自東向西行駛的工程車從側面撞上。事發地屬於興建中的新城區,處於老城區和郊區交界處,來往的工程車特別多。

事發路口旁的小攤販稱看到人和馬被橙黃色工程車撞倒,工程車沒有停留,他還注意到工程車行駛方向顯示的是綠燈。吳先生入院後經查,左尺骨遠端骨折,腳踝扭傷,右臉和右手臂也有不同程度的擦傷。馬橫屍街頭,頭部周圍有一大攤血。

溫州街頭騎馬者被車撞,馬死人傷(網絡圖片)


《溫州都市報》4月27日曾報導,有人在市區府東路與錦江路十字路口西南側的一塊綠地上,養了兩匹馬,草坪邊上蓋了一個簡易馬棚。被撞死的馬正是其中之一。馬主為自稱是騎術發燒友的黃先生,死亡的馬6、7歲,正是青壯年。馬背高1.7米,毛色棕黃。兩年前從外地以18萬元的價格買的。

馬買來兩年多,基本上都是養在郊區,前段時間,他的養馬場地被認定是違法建築,拆了,隨後他將馬暫養在市區那塊綠地上,被舉報,上了報紙,城管指是違章建築。另找了塊地方建好馬廄,最近正急著轉移馬匹。被撞死的馬正是在轉移中出事。

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尚未對騎馬上路作出具體規定。交警內部人士認為,這場車馬相撞屬於交通事故,吳先生受傷屬於人身傷亡,馬的死亡屬於財產損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責任編輯:楊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