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4月03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 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tvsmo.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曾在法國工作四年,後來離開法國,一直在國內工作。目前已在國內退休。請問我是否可以在法國領取退休金?如果可以,應該如何計算退休金工資金額?
答:獲得全額退休金所必需的季度工齡如下:
退休者的出生日期 必須獲得的季度工齡
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結算退休工資者 160個季度
在1949年之前出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後結算者 161個季度
在1950年之前出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後結算者 162個季度
在1951年之前出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後結算者 163個季度
在1952年之前出生,在2009年1月1日之後結算者 164個季度
例如,1950年出生者需要交納162個季度的分攤金才能獲得全額退休金。未交滿162個季度分攤金者只能拿減額退休金。
以下情況也可以納入季度工齡:
*享受社保的病假、產假或者殘疾補貼;
*領取50天失業金作為一個季度工齡計算;
*在子女年滿16歲之前負擔子女的費用9年以上的父母可以多享受退休工資10%的補貼;
*配偶年齡超過65歲(因身體狀況無法工作者,生活無法自理者或殘疾者為60歲),收入低於下限者也可獲得每年609.80歐元的補貼,照料生活無法自理者的補貼為每年12349.20歐元。
(責任編輯: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