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雨不緊不慢地下了兩天兩夜。上午,朋友家需要外出辦事,而他們的車正在檢修,就先借用我家的車。
下午,我要去超市採購了,朋友還沒有回來。於是,我決定步行去最近的超市。已經算不清有多久沒在雨中走過路了。人總有一種惰性,風和日麗的時候出門尚且開車,颳風下雨的時候就更不用提了,沒人願意自己找罪受。
時間久了,都忘記了在雨中漫步的感覺。小風吹著雨點,即使打傘也遮不徹底,總有雨水從某個方向被吹到衣服袖子或後背上。路上有少量積水,有時候從遠處看得很清楚,知道那個地方有水坑。但是,走近後反而分不清了,直到一腳踩上才意識到。
原來,在雨中走路有這麼多無奈。即使頭頂有傘護著,也註定要被雨水打濕,註定要踩上幾個水坑。不過路程再艱難,也沒有人因為這點苦而放棄,少許的苦難反而讓行人更加匆匆,早點到達目的地。
大概是因為盡頭就有希望吧,我們都能堅持下去。加快腳步,只要走到室內,就找到了遮風避雨的溫暖。所以,有時候多點磨難更讓我們懂得珍惜手邊的幸福,也督促我們不要懶惰快些前進。
想到這裏,我微笑,今天冒雨來回超市,雖然淋濕了衣服和鞋子,心裏卻收穫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