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美河市聯合開發弊案今天移審台北地院。台北地院裁定,前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及前課長王銘藏各以120萬、6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認定民國95年間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聯合開發美河市建案(北捷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高嘉濃、王銘藏涉嫌以偽造的鑑價報告,故意拉高建物成本,涉圖利日勝生公司,導致台北巿府蒙受損失逾新台幣20億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全案卷證及在押的兩人移審,台北地院開庭時,高嘉濃採無罪答辯,否認下令或偽造鑑價報告,反批檢方當初誘導訊問。
王銘藏則坦承認罪,表示犯下大錯,對不起親友、前同事,應受到法律適當懲處。他崇拜、信任高男專業而奉命行事,目前得了疥瘡,請法官准予交保。
檢察官則認為兩人有串證之虞,請求法官裁定繼續羈押。台北地院開庭後認為,雖然兩人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但無證據顯示串證,沒有羈押必要,裁定高嘉濃、王銘藏分別以120萬元、6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