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維持反平權法 挺SCA-5人士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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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4月22日,美國高等法院以6票贊成、2票反對,維持密西根州2006年通過的反平權法案。該法案類似加州209法案,旨在禁止在公共項目,比如大學招生中以種族作為考量因素。這一法院裁決,令加州209法案更加難以被撼動。

今年年初加州參議院通過SCA5,試圖通過修憲推翻加州的209反平權法案,因遭到華裔社區的強烈反對、多位華裔眾議員表示不支持而未能進入眾議院討論,從而胎死腹中。

4月22日美國高等法院裁決,密西根選民有權制定反平權法,取消以種族或者性別優先的因素。主要由法官安東尼肯尼迪起草的裁決書清晰表明,密西根的反平權法並未違反少數族裔憲法賦予的權利。

SCA-5的支持者們,將密西根進入高等法院的這一案件,視為在法庭上恢復平權法案最後的最佳機會。高院的裁決對加州1996年通過的209反平權法案,意義重大。

該高等法院的裁決,意味著欲推翻209法案,只能靠選民投票。而今年年初加州參議院通過SCA-5,圖通過修憲推翻加州的209反平權法案,因遭到亞裔社區的強烈反對、多位華裔眾議員表示不支持而未能進入眾議院討論,從而胎死腹中。

對於反平權法案是否違憲的問題,在高等法院4月22日的判決中,雖然法官們投票是6票贊成、2票反對,但支持肯尼迪所認為的無須以違憲來干預密西根選民反對平權法的法官,僅有3位。

肯尼迪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這一案件並非有關違憲,亦非高等教育招生分數對於種族的考量問題。」「這一案件是有關應當由誰去解決這些爭議的問題。」

在審理該案的法官中,斯台芬•布萊爾(Stephen Breyer)法官僅認同案件的結果;安托林•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法官和克萊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則認為密西根的反平權法符合憲法;而索尼亞•索托梅爾(Sonia Sotomayor)和茹斯•貝德爾•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則對此並不認同;埃琳娜•柯崗(Elena Kagan)法官不參與。

加州以及其它5個州、哥倫比亞特區,均加入了要求高等法院廢止密西根2006年引入的第2號反平權法案的行列。加州大學在高等法院,也表示反對反平權法,加州大學特別提到,加州的209法案令拉丁裔、非裔以及美國本地學子的入學率大大降低,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和洛杉磯兩所名校表現尤為突出。

此前就有法律專家預測,傾向保守的高等法院將會維持密西根和加州的反平權法。加州和密西根州反平權法的發起人、前加州大學校董沃德•康那利(Ward Connerly)稱,反平權法是種族中立的,也不針對某一特定團體。

對此裁決的意義,洛杉磯著名華裔律師鄭博仁(Paul Cheng)接受了大紀元採訪。他表示:週二裁決後果是,209號提案的反對者唯一推翻它的途徑就是使用公投。然而這一策略曾經多次陷入僵局,包括最近在加州議院失敗的SCA5平權修案嘗試。「保守的高院很可能將密西根和加州的法律維持原狀。它關閉了未來對加州209提案的進一步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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