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依瀾紐約報導)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4月15日簽署重要法案,保護有薪與無薪實習生在工作場合都免於被歧視。紐約市成為第一個通過該法案的城市。
該法案規定,有薪與無薪實習生將受到市人權法的保護,實習生有權利在工作場所不被歧視。
2013年,曼哈頓聯邦法庭法官Kevin Castel裁決,鳳凰衛視的無薪實習生王樂環(Lehuan Wang,音譯)不能起訴工作場所的性騷擾,因為她不在市人權法律的管轄下,而新法案將關閉該漏洞。
曼哈頓區長布魯爾(Gale Brewer) 與市議員華嘉(Jimmy Vacca)曾聯合提出人權法案的修正案,以保護實習生的權利。白思豪與市議長馬麗桃(Melissa Mark-Viverito)對此表示感謝,並表示紐約人需要在沒有被騷擾或歧視的安全環境中工作,而該法案將確保實習生受到法律的保護。
據悉,法案簽署後,實習生將被允許向紐約市人權委員會申訴關於性騷擾,年齡、性別、及性取向等歧視問題。
多位實習生在該會議上發言,希望市長批准該法案。賓夕法尼亞大學研究生陶源目前在市政府實習,市政府曾就向他播放過幾部法律責任的片子,告訴他如何保護自己。他在市政府得到了相關培訓,他認為一些公司不願意培訓無薪實習生,只讓做一些很簡單的事情。
藝術專業人邵思安已工作多年,她在12年前曾做過實習生。孫然自己沒有被歧視的經歷,不過她聽說過很多相關事件,她知道一家很有名的畫廊,請了14位很美麗的女孩子,沒有工作做, 就是在開幕式的時候站者微笑。她認為這不是實習生做的事情,實習生應做學習型工作。
她認為市長簽署的法案的覆蓋面還不夠廣,「需要把定義再廣一些,所有工作人士都有這個保障,不是只有某一種工作才有這種保障。」
(責任編輯:Aric 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