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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領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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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16日訊】(紐約訊)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為加強對轄區內榮民之服務,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均配合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提繳驗證聲明書請領就養金之期限,在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受理「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之文件證明申請案件。2014年上半年在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受理時間如下:一、4月20日週日下午2時至3時30分;二、5月3日週六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

凡已辦妥「旅居海外長期居住就養榮民無法返國報備聲明書」的驗證,並已向國內榮民服務機構完成報備手續的旅居海外榮民,可於上述時間攜帶:1.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並附影本1份、2.文件證明申請表、3.「就養榮民驗證聲明書」、及4.個人最近6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兩張,到場辦理「驗證聲明書」之驗證,所需費用為美金15元(請自備現金)。

詳細說明及文件證明申請表可至本處網站(www.taiwanembassy.org/US/NYC/→中文版→領務→文件證明/表格下載專區)下載,最新版「驗證聲明書」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www.boca.gov.tw→中文版→文件證明→下載專區)下載。至於有關榮民就養法規、申請表格、常見問答或榮民服務暨安養機構之地址電話等資訊,均可參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官方網站(www.vac.gov.tw),並以該網站公布者為準。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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