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提醒民眾,若透過汽車經銷商購買汽車保險時,應注意招攬人員是否具有保險業務員資格,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消費者到汽車經銷商買車時,會同時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車體損失險與竊盜險,汽車經銷商的營業員如果實際銷售保險,應取得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從事招攬。
汽車經銷商與保險代理人公司間常存有合作關係,並由保險代理人公司所屬業務員進行招攬。金管會說,消費者可先詢問保險業務員所代理的保險業者名單及商品等內容,並據以挑選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商品,另外投保前應充分瞭解承保範圍、自負額、被保險人定義及除外責任等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