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任何政黨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大紀元2014年03月05日訊】(自由亞洲電台)中國全國人大研究室官員日前表示,在今後的改革中,不允許再存在法治軌道之外的試點,即便先行先試、制度創新,也要先有法律授權。有中國律師認為,中國要真正實行法制,必須改變黨大於法律,黨中央高於人大的現狀,實現人大代表的直接選舉。
中國媒體報道,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梁鷹日前透露,中國2013年的立法工作有三個特點:提高質量、引領改革、保障實施。而在之前,因為改革的需要,經常是出台一個文件,突破法律進行改革,等一些試點完成,再總結經驗,然後出台法律來鞏固改革的經驗。今後這種情況將不會再有。他說「即便是先行先試、制度創新,也要先有法,要不就要有法律授權,不允許再存在法治軌道之外的所謂試點」。
在北京的律師李方平認為,中國改革開放已經走過30多年,應該走向常態化的法治國家:
「經濟改革初期,設立了經濟特區,很多法律都在特區進行試點,這在經濟改革初期未必不是一個好的辦法,不過現在人大立法可以取消這樣的做法,這是一個進步。但更重要的是現象的法規要得到有效執行,要不法律就成了一紙空文。」
廣州出版的《南方都市報》發表的社論說,中國改革的先行先試暴露了不少弊端,尤其是改革進入深水區、利益糾纏已經壓倒意識形態爭論的時候,在某些人士那裡,「大膽先行先試」可能會成為突破法律約束,謀取不當利益的借口。
廣州的律師隋牧青對此表示:
「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期提出摸著石頭過河,現在摸著石頭走過了三十多年,已經奠定了中國成為一個法制常態國家的基礎。我認為,是取消先行先試的時候了。」
隨牧青指出,中國要依法治國,必須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執行:
「現在中國法律不能得到有效執行,是因為中國很多官員不能認識到法律的本質。法律的核心不僅僅是為了監督民眾,同時也是監督政府和官員。中國的法律得不到有效執行,是因為官員不尊重法律,帶頭違法,那麼怎麼能夠期待民眾遵紀守法呢?」
隋律師認為,中國要走向常態化的法制國家,首先應該發揮全國人大對行政權力的制衡。但是,目前中國全國人大完全是一個橡皮圖章,問題是人大代表都是黨和政府指定的:
「全國人大代表不是直接選舉出來的,不能代表民意,要改變橡皮圖章的命運,必須開始代表的直接選舉,比如,先開始縣市一級人大代表的直接選舉,再逐漸過渡到全國人大代表直選。」
目前全國人大代表中有很多官員,隋律師說:
「必須把這些官員剔除出去,議會和行政部門不能參雜在一起,自己監督自己就無法實現權力制衡,制約官員腐敗和濫用權力。」
要確保法律的權威,隋牧青律師認為,必須改變目前中國的黨大於法的局面,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政黨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