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勝生:凌晨破門而入的綁架(日記)
【大紀元2014年03月31日訊】3月29日凌晨3:25分左右,距離晚上查房幾個小時後,我聽到一群人在敲門,隨即聽到隔壁李大偉先生、付永剛律師的房間門被踹開,裡面厲聲「不許動」一陣騷亂,我拿起手機要打電話,但我的房門也被踹開,幾個警察闖入先搶了我的手機,還厲聲「趕快穿衣服」,並把我的包裡的東西全倒在另一個床上,滿屋子亂翻,還掏空了我衣服口袋。我當時穿著睡裙,很平靜坐著、看著沒有說一句話,一位女的對著我曝光拍照,我厲目盯了她一下,她立即閃開。一位男的還厲聲催促「趕快穿衣服」,我仍然沒有說話,也沒有行動,幾秒鐘後,我平靜地說「我要穿衣服,請迴避」,男警察就說讓兩位女警留在房間,他們退到衛生間門口進口處,我沒有脫睡衣直接往身上套上更多衣服,一抬頭幾名男警察又探身進來,沒有迴避地耐心,我瞪了他們一眼,他們沒有說話,一名男警察把我的鞋子拿過來放到我腳前,我說了句謝謝。他們開始不使用厲聲,把我的東西都賽我的包裡。我讓用我的水杯去衛生間接點飲用水喝,他們猶豫了一下說到我們那兒再喝吧,兩位女警要用寬膠帶把我的雙手綁在身後,我問「有必要嗎?我完全配合」他們沒有說話拉著我的手就纏膠布,隨後還往我頭上帶了黑頭套,兩位警察一邊一個架著我出門,有人竊笑談說「她竟然一點沒害怕」。
引我到車上,在車上,我聽到我前排一個熟悉的公民名字,並大聲報出「我是王勝生律師」,希望公民和律師們知道我們是在一起的沒有可怕的,但有人還厲聲「別說話」,後來他們讓我換另一輛車,我出去時,前排那位公民朋友說「王律師,沒事兒」,我回答他「我一點不害怕」。這一過程,沒有任何人表明過身份、說明過來意,告知過程序和我的任何權利義務。
勤得利派出所裡的漫長等待
車上他們登記我們姓名,我聽到了熟悉的名字,也從警察的談話裡得知他們是臨時接到命令的統一行動,他們負責格林豪泰酒店的清場。我在車上依然很平靜地睡了一會兒,他們說車程是1個小時。到了他們的地方下車,把我和一位男公民看守在一間房間裡,一直沒有取下頭套和鬆開綁帶。我坐著不舒服又困又暈說要躺下,女警們說沒有地方他們自己還站著呢,但我感覺到了自己所坐的就是長凳,所以順勢就倒下睡覺了。一覺醒來胳膊有些痛,就說要去上廁所,女警帶我去廁所時把頭套和綁帶都取了,等我回來就沒有再用綁帶,但仍然套上了頭套,過了不久一位男警才讓她們把我頭套拿開,我看到自己正呆在「醒酒室」,裡面那位男公民一直在帶著黑頭套和綁帶在裡面,但他在椅子上用很放鬆的姿態睡覺,我很安心。
我聽到隔壁房間男警竊笑說我一個小丫頭竟然一點不害怕還挺客氣,還囑托女警注意照顧我上廁所、吃飯等,並說搞些花卷、鹹菜。女警主動問我要不要吃早餐,並拿過來一些花卷說她們也吃那個,我只喝了些水,中午時分餓了我說要吃飯,她們又拿出一些油炸饃片和鹹菜,沒有筷子並示範我怎麼不用筷子吃鹹菜條,女警問我年齡發現我們差不多同歲。她們笑說裡面的那位公民朋友睡的真好,就差打呼嚕了。
做詢問筆錄
聽到了警察詢問付永剛律師的聲音。我和我房間那位公民大哥似乎是最後一批詢問的:下午13:40多分的時候。因為是全程錄音錄像的正式審訊室,她們讓我坐下詢問我問題時,我反問她們是誰,為甚麼暴力帶我到這裡,想幹甚麼,適用用甚麼法律程序,有沒有書面文書通知,為甚麼搜查我物品,有沒有搜查證,她們還要當我的面查看我包裡的物品製作扣押物品清單,我還問是否又扣押通知書搜查和扣押不是等同的,如果我搞不清楚那些,就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她們就換人來詢問,並拿一個空白的傳喚證給我,我說我不認可它的效力,他們問是不是填上我名字就可以了,我反問他們難道不知道甚麼是合法傳喚。補完文書,我要他們想我宣讀,他們讀了,我說現在不了手續也晚了,這荏苒事非法傳喚。因為又很多警察都對我發問,我還質問誰是詢問人,質詢人要向我出示證件我才認可,而且我只對準一人說話。一切程序明確了後,我說:這是個非法傳喚,我有權拒絕詢問筆錄,但為了滿足你們的好奇心,我會根據自己選擇來回答一些問題。
圍繞「涉嫌煽動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的是由,我回答了一些問題,拒絕回答一些問題,對一些問題如對法輪功的認識,我明確了中國的法律規定這一客觀情況,並表示根據自己的學識和瞭解,保留對法輪功修煉者做出任何評價,並申請律師來要求依法會見,我和公民都是等待會見,並不承認有任何組織和聯繫人,並斥責將守候人員和律師們污名化。詢問筆錄再我一一確認下簽字。他們說見識了有水平的唇槍舌劍,敬佩我的專業能力和充分運用自己權利,還有很多警察也湊過來探討法律問題。
圍繞「涉嫌煽動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的是由,我回答了一些問題,拒絕回答一些問題,對一些問題如對法輪功的認識,我明確了中國的法律規定這一客觀情況,並表示根據自己的學識和瞭解,保留對法輪功修煉者做出任何評價,並申請律師來要求依法會見,我和公民都是等待會見,並不承認有任何組織和聯繫人,並斥責將守候人員和律師們污名化。詢問筆錄再我一一確認下簽字。他們說見識了有水平的唇槍舌劍,敬佩我的專業能力和充分運用自己權利,還有很多警察也湊過來探討法律問題。
被控制自由下的閒聊
詢問筆錄完後就是漫長的閒聊,閒聊中交流了一些法律問題,人權問題,他們堅持愛國就是對外強硬,希望我成為優秀的中國律師,分析現在就是攘外必先安內等等,我很認真誠懇地交流了自己的觀點。
寫保證
最後讓些保證,我沒有寫,又是長時間聊天,然後就是耗時間,我最後決定寫了,但寫了7-8份,都說時控告不是他們想要的保證,後來又耗一段時間後,中間聽到隔壁房間有人大喊「打人了」,我質問是否我們的人遭暴力,警察說我們的人都挺好,那是別的案件,我不放心,提出考慮重新寫保證書,前提是去確保我們一起帶來的人都還好,於是就出去看到詢問完畢在等候的付律師,李大偉和幾位公民朋友,看到毛善春大哥的臉上有些黑腫,我一下緊張問怎麼了,毛哥說是生病,我又問是真的嗎,他說真是生病。回去警察說趕快寫了保證書,你們都可以一起回去了,我於是又寫了幾份,但他們還是不滿意,覺的是控訴加無奈,不是悔意的保證,我拒絕再寫。後又拿帶我出去看江和俄羅斯邊境風景凳,讓我趕緊完成,我最後看到已經又接近晚上23點了,自己也很睏了,就提出重寫保證書,但要求:「寫完要送我們的人一起回去,同時讓我獨自或送我到七星拘留所門口看看現場人員是否真的也被清場」,警察答應了。我用了精力擬出了最後一份保證書,他們高興的讓我簽字確認按手印,然後就說一會兒送我和付律師去富錦市,我問為甚麼只有我和付律師,其他公民朋友呢,他說另行處理。我感到被騙,就拒絕再講話,那位警察說了很多話,我都不再聽了,又逗我說些恭維話,也不再聽。
我說要回保證書,我不走了,警察說那是要不回的,我要呆他就陪著耗,我要走隨後就有安排送走。我很難過,他們怎麼說我都不再說話,他們就自行說其自己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