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太忙 無暇渡假?
【大紀元2014年03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傑多倫多編譯報導)作為公司職員,如果在當年沒有用完法定渡假日,多半沒有機會把它們積攢到以後去使用。道明(TD)銀行最新調查報告說,加拿大人看重節假日,但並沒有全部用完法定的渡假日去享受生活,許多人說太忙沒有時間渡假休息,白白浪費掉法定的渡假日。
TD報告數據顯示,93%受調查的加拿大人認為假期對快樂的生活來說十分重要。但是,只有43%人完全用完法定的假期日,57%人說有未用完的渡假日,40%人說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去渡假。
據《國家郵報》報導,TD銀行分行經理Shawnette Fraser認為,加拿大人沒有用完法定渡假日的原因很簡單-他們太忙,沒有時間去渡假。
「人們往往認為一件事情很重要,但卻不會付諸行動。」 居家及生活優化服務公司We Organize U創始人Hellen Buttigieg說:「渡假是我們對健康、人際關係和長期產出力的投資。遺憾的是,許多人不重視。」
Buttigieg說,她對加拿大人沒能「善用」渡假日的情況感到不吃驚。對於那些太忙沒有時間渡假的加拿大人,她建議是:嘗試著從百忙中抽出1天去渡假,或者在長週末不工作。
僱員沒有用完法定的渡假日,雇主將受益。旅遊服務公司Expedia.ca在2009年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說,加拿大人平均每年流失3, 400萬個未使用的渡假日,相當於60億元的收入,這些好處全部被雇主拿去。
律師Howard Levitt指出,根據法律,加拿大公司必須給僱員至少2週的渡假日,而且僱員必須渡假至少2週。對於2週以上的渡假日,加拿大各省有不同的規定,但是如果你沒有用完,雇主可以對你說「你不能積攢到將來用」,即雇主有權收回沒有使用的渡假日。
為企業人力資源部提供諮詢服務的多倫多律師Hendrik Nieuwland說,如果工作合同中未說明「僱員將失去未用的渡假日」,僱員有權向雇主要求「積攢未使用的渡假日」,或者要求雇主對「未使用的渡假日」給予工資補償。不過,僱員最多只能對過去2年的未用渡假日進行「積攢」或要求「補償」。
Nieuwland說,大多數僱員不會因為「未用渡假日」的損失起訴雇主,因為節假福利在公司職員的福利中的比重不大。
研究服務Caldwell Partners主管Sean McLean說,「渡假日」福利是簽署工作合同時求職者向雇主討價還價的款項之一。求職者可以在與雇主公司簽署工作合同時要求「積攢未使用的渡假日」。而雇主需要注意是:給僱員一個公正一致的福利,並隨著工齡而增長,避免削減僱員的渡假日。
TD報告是由市場研究公司Environics Research Group在2月11日-25日對3,026名成年(18歲或以上)全職加拿大人進行調查的結果。
(責任編輯: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