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放小販
鄭板橋(1693~1765年),名燮,字克柔,號板橋,江蘇興化人。他三歲喪母,是靠窮苦的奶媽費氏,撫養成人。長大後,先是以賣畫為生,後在窮朋友的幫助下開始讀書。四十三歲時,考中進士,隨後擔任山東範縣(現屬河南)知縣。 鄭板橋自幼便對窮苦百姓充滿感情,當官後更是處處想著窮苦人。
有一次,一個鹽店的大老闆,抓了一個私自販鹽的小販(當時不准販私鹽),並把他扭送到縣衙,要求鄭板橋從重發落。
鄭板橋一看,那小販年紀很小,蓬頭垢面,衣衫襤褸,骨瘦如柴,知道他不得已才走上這條路,於是頓生惻隱之心,想解救他。於是,他令衙役抱來一領大蘆席,中間剪開一個圓洞,說是「蘆枷」,戴在那小販的脖子上,又讓人取來十多張紙,貼在蘆席面上。
接著,鄭板橋取過筆墨,當眾揮灑,在紙上畫了許多竹子和蘭花,還題了詩,然後,令小販帶著蘆枷,站在那家鹽店大門前受罰、示眾。由於鄭板橋的詩、書、畫素稱「三絕」,所以那小販一到鹽店大門口,展示「懲罰」,立刻引來無數人來觀賞。
大家爭著欣賞鄭板橋的詩、書法和畫,誰也不願離開。而那家鹽店,由於大門被人群包圍住,自然也做不成生意。鹽店老闆急得團團轉,不得不返回衙門,向鄭縣令苦苦哀求,請求把鹽販放了。 鄭板橋說:「好,那就看在你的份上,把那個小販放了吧。」
二、鄭板橋認義女
鄭板橋聽說有位財主,嫌自己未成親的女婿窮,到處托人想退婚,而她女兒、女婿,因自幼青梅竹馬,至今仍深深相愛著。於是,鄭板橋派人對那財主說,自己想收他女兒為「義女」。那財主巴不得能與縣令攀親戚,連忙答應下來。
待「義女」到縣衙拜見「義父」那一天,鄭板橋提前將窮女婿藏在衙門裏。「義女」一到,即把窮女婿叫出來,他們二人相見,喜出望外。 鄭極橋拿自己的錢,讓他們成親。然後要他們一同坐著車子,回去拜見雙親及岳父母大人。
男方的雙親特別感謝鄭板橋,自然不在話下,就是那財主聽說後,也把原來的氣恨壓下來,他們二老也高高興興的接納女兒和女婿,結果是皆大歡喜,民間也傳為佳話。
三、痛心賦詩
鄭板橋反對奢華,主張儉樸。平時,他每次察看民情,從不坐轎,不騎馬,只是身穿便服,腳踏草鞋,在田間地頭與百姓們促膝暢談。即便夜間外出查巡,人提著燈籠引路,決不許打著「回避」、「肅靜」的牌子,去鳴鑼開道。
然而,他的這些作法,卻與當時官場風氣格格不入。所以,很快便有人指責他「于州縣習,實不相宜」。他聽後只是淡然一笑,依舊我行我素。
有一次,鄭板橋和山東其他一些縣令到濟南議事。有關方面按照慣例,又在趵突泉舉行隆重的晚宴。當鄭板橋看到那些開懷痛飲的官員和濃妝豔抹的妓女,依偎在一起的醜態,心中十分厭惡。 恰在此時,有人起哄讓他當場寫詩助興。
他不假思索地拿起筆來,一揮而就,寫了一首七言絕句。隨後,吐出一口長氣。眾官員興沖沖的過來一看,頓時氣得臉色鐵青,拂袖而去,宴會也隨之不歡而散。原來,那紙上寫的是:原原本本豈徒然, 靜裏觀瀾感逝川。流到海邊渾是鹵,更誰能辨識清泉?
詩的大意是: 貪官與妓女原形畢露這般廝纏, 使明澈的趵突泉受到嚴重汙染。這裏的水流到海邊,定像鹵水一樣混暗, 誰知道它是清泉,還是毒泉? @
(事據《清史稿》《清官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