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易付卡更坑人?!上週消基會踢爆易付卡用戶餘額被A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修正「電信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針對行動上網易付卡未使用完的傳輸量要自動折抵為通話費。
NCC 14日邀行動電話業者召開會議,修正定型化契約,業者表示一切依規定辦理,原本期限到之後,要消費者自己主動詢問,未用完的餘額才能繼續保留或依規定來做使用,現在修正規定後,未來業者就要主動幫消費者將未使用完的傳輸量餘額轉為通話費或其他折抵費用。
NCC表示,依行動電話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規定,預付卡門號的有效期限屆滿時,未使用之餘額(不含贈送額度),用戶得將餘額轉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任一門號;如用戶未持有其他門號,得向業者辦理餘額退費。但超過有效期限6個月後,業者得酌收該未使用餘額的保管費,直至餘額扣抵完畢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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