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環保
【大紀元2014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經濟部第十河川局身為河川主管機關及工程發包單位,卻未盡督導管理責任,帶頭公然違法,還發文要求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加強稽查,真是所謂「做賊的喊抓賊」。環保局除依法告發,且深表遺憾。
經濟部第十河川局日前發文給環保局指稱,該局檢測龜山關公嶺溪匯入塔寮坑溪前的水質,懸浮固體偏高,請環保局研商改善。環保局據報非常重視,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卻發現溪水污染元凶,竟是經濟部第十河川局發包施工的滯洪池工程。桃園環保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至少重罰14萬元,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罰。
桃園環保局表示,承包第十河川局工程的武塔營造公司直接私接軟管,以沉水馬達將未經處理的工程廢水直接排入塔寮坑溪,經採樣量測pH值高達11.2,屬強鹼性廢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環保局責令包商立即停止排放,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至少重罰14萬元。且採樣攜回檢測懸浮固體,將再依檢測結果及裁罰基準處分,最高可罰款60萬元。
環保局說,滯洪池工程屬第一級列管營建工程,按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審查,並據以實施。但施工單位既未事前報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施工期間又排放不合格的廢水,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致嚴重污染塔寮坑溪。
(責任編輯:呂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