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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以上員工公司帶薪病假法進展

市長白思豪本週簽署 預計4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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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3月17日,紐約市長白思豪在市政廳的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帶薪休假的最新進展。白思豪稱,他將在本週晚些時候簽署該法案,法案將在今年4月1日生效。

白思豪表示,紐約市有40%的人口還生存在貧困線以下。該法案生效後,將使50萬的紐約人受益。帶薪病假不只帶來家庭的福利,也會使小商業更好的運營,如減少疾病的傳播、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福利。

曼哈頓區長布魯爾(Gale Brewer)說﹕「以前沒有帶薪病假法時,人們不得不在夜間趕往醫院的急診室看病。而現帶薪休假法出臺,更多人能夠在白天就上醫院看病,因為他們可以請病假,這將省下約3,900萬元的就診費用。而且人們將獲得優質醫生的診治,而不是光顧急診室。同時公司也會增加更多忠實的僱員,因為他們能更好照顧自己,身體狀況也得到改善。」

該法案先後在洛杉磯、華盛頓特區、西雅圖和波特蘭推行,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紐約帶薪病假聯盟」(New York Paid Sick Leave Coalition)執行主任Donna Dolan等工人組織的代表感謝市議員和市長推動該法案所做的努力。

但是也有人指出法案中不夠清晰地方,需要政府更多的指導建議。克萊恩澤爾曼(Klein Zelman Rothermel Jacobs & Schess LLP)律師行的勞工與就業律師黑格爾(Khristan A. Heagle)表示, 法律中不清晰的地方之一是如何將法律應用於在紐約市內外工作的人(比如長島),有的僱員一部份時間在長島工作,有時在紐約市內工作,但是不知道哪部份時間可以計算到「帶薪病假時間」中。如果一個僱員在威徹斯特(Westchester)郡為一個公司工作,而該公司在紐約市也有辦公室,就很難確定應該將僱員哪一部份時間計算在帶薪病假時間內。

另外不清楚的是剛開始運營第一年的企業是否受該法律約束,以及紐約州法律在實施時是否與聯邦法發生衝突。黑格爾表示,她的客戶中沒有反對該法案的,只是希望更好地理解法案中的內容,以修改企業的政策規定、配合法案的實施。

(責任編輯:A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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