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勞動部:非法僱外勞處最高罰鍰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7日電)勞動部針對逃逸外勞向立法院提專案報告,促請地方政府對違規態樣處最高罰鍰,非法雇主處75萬元罰鍰,非法仲介處50萬罰鍰。
目前在台外勞約有48萬餘人,近5年來外勞行蹤不明比率介於3.1%至4.1%,每年行蹤不明人數皆達萬人以上。統計至今年1月底止,行蹤不明外勞累計已達4萬1651人,在查緝能力有限下,儼然已是國安問題。
勞動部長潘世偉說明,外勞行蹤不明主因多希望獲較高待遇,聘僱期限將屆滿,受其他外勞慫恿轉介,工作環境無法適應或與雇主及其他家人相處不融洽等。
勞動部今天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針對行蹤不明之外勞如何強化預防及查緝相關作業」專案報告。內容指出除建立跨部會常態查察機制外,也提供民眾檢舉非法雇主、仲介及外勞獎金,每案最高核發新台幣5萬元,並設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000978)供民眾使用。
在裁罰部分,落實仲介超收違規處分,規定仲介若向外勞超收費用,按超收金額處10至20倍罰鍰,及處停業或廢止設立許可。
為達嚇阻非法僱用及非法媒介行為,勞動部也訂定「處最高罰鍰態樣」。潘世偉強調,會促請地方政府對於非法工作的外勞及非法僱用行蹤不明外勞者,視違規態樣處最高罰鍰:對非法雇主最高處75萬元罰鍰;非法仲介者最高處50萬元罰鍰。
此外,潘世偉說,針對行蹤不明達一定比例的仲介公司有強制退場機制,明定國內仲介引進服務的外勞行蹤不明達一定人數及比例,不准設立分公司;許可證效期屆滿者,也不准重新設立許可,並予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促使退出仲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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