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檢察總長黃世銘卸任前 洩密案3月宣判
【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案,黃世銘堅稱無罪,無愧總長職務,檢方斥他犯後態度不佳,全案3月21日宣判。
台北地院今天歷經12小時馬拉松式庭訊,辯論終結。黃世銘表示,不管如何判決,都能欣慰的說不辜負對人民的許諾,也沒有對不起總長職務。庭後媒體問他要否來聆判?他笑著說,「再說」。
黃世銘的委任律師王清峰則問,黃世銘揭發司法關說錯了嗎?另名委任律師王如玄說,黃世銘是背負十字架的檢察總長,從揭弊者成了被告,關說者卻毫髮未傷。
台北地檢署公訴主任檢察官周慶華批評,黃世銘報告總統並非基於公益,動機可議,擾亂憲政秩序又恣意曲解法律,造成政治動盪,犯後態度不佳,但考量他指揮特偵組偵辦眾多重大案件,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黃世銘聽了臉色鐵青。
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訂3月21日下午4時宣判。
黃世銘的檢察總長任期在4月18日屆滿,他曾說過若一審遭判有罪就請辭,他被控在司法關說案於去年9月5日偵結前,將案情報告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成為司法史上首位因刑案被起訴的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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