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2月06日訊】顏鳳英已是76歲老婦,丈夫是南下軍人,曾榮獲一等軍功;顏桂英71歲,丈夫是退伍軍人;顏蘭英67歲,丈夫原郵局黨委書記退休,已見第三代兒孫,應該享受晚年幸福生活。
但是,2009年9月8日一夜之間,家族5人(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顏秀蘭及丈夫陳志方)被刑事坐牢,白髮蒼蒼老婦被定罪「集團犯罪、結伙作案、聚眾擾亂」黑社會。顏秀蘭被判緩刑(2014年2月1日釋放),其餘四人被剝奪陳述權和申辯權,被指控、被終審判決是顏秀蘭刑事案件「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同案犯(有罪),又是轉行政處罰「擾亂單位秩序」的被處罰人(無罪),即「一案二罰」的司法腐敗。
案由:2009年因顏秀蘭、陳志方夫婦唯一女兒(陳歡顏)在應屆高考中,三個月不到顏秀蘭夫婦已經二次支付高額學費,被「上海未來路進修學院」個體老闆熊曉東、熊一村(父子)、王昕雄等人欺詐騙錢坑害,原本優秀女兒被荒廢學業。
2008年已經發生熊曉東等人類似欺詐、騙錢應屆高考學生案件,上海市教委已經有明確規定:進修學院不得以招生為名,招收應屆高考學生。顏秀蘭夫婦(8月3日)已向徐匯區教育局投訴,但是直到(9月5日)該局才發出書面受理通知書,在長達一個月時間裏,徐匯區教育局(既得利益)不但不作為,在明知熊曉東等人在個體辦學中存在嚴重過錯,反而串通地區「楓林派出所」副所長張海佼、指導員陳國慶等人,用同一件事(二次抓人)的報復手段,故意把民事糾紛的受害人偽造刑事案件追究,而且這樣的手法已經不是個案。
徐匯區教育局在2010年4月給顏秀蘭信訪書面答覆中寫到:我局於9月5日發出受理通知,並於9月7日和相關部門一起搭建平台讓雙方溝通,你和未來路進修學院副院長均參加了該會,9月8日因你被徐匯分局刑事拘留,此信訪處理暫停。
第一次2009年8月14日,由個體老闆熊曉東報案「毆打他人」,於是副所長張海佼帶隊,在沒有任何傳喚和告知下,警察直接動用刑具反銬顏秀蘭雙手長達5個多小時,並關押在派出所審訊室裡,警號022934警察把顏秀蘭打傷後,同胞姐姐和其丈夫聞訊趕到,作為大姐顏鳳英也僅僅批評了警察反銬顏秀蘭雙手不合法,何況顏秀蘭是為女兒應屆高考被騙的受害人,當晚所有人被警察扣押、指控「毆打他人」。
第二天凌晨,指導員陳國慶宣佈調查結束,不存在毆打他人,副所長張海佼親自出面賠禮道歉並承認抓錯了關錯了。張海佼叫當班民警開驗傷單給顏秀蘭,張海佼指導顏秀蘭說:「個體老闆他們是管不了,只要不發生肢體衝突,只要不把老師和學生從教室裡拉出來不讓上課,與派出所無關」。
在顏秀蘭提起「無罪上訴」後,由第二審代理律師從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調取1500份案卷材料,原來副所長張海佼一方面是賠禮道歉後放人,而另一方面已經動用刑事手段進行取證,從(8月18日)開始出動大量警察在與個體老闆有直接利益關係,包括未成年學生在內,警察把我們內檔身份證照片作「辨認頭像的詢問筆錄」,就連顏秀英女兒剛華師大畢業也不放過,把我們姊妹已經固定為「本案中的違法嫌疑人」,(8月25日)警察又單方面委託做醫學鑑定,(9月1日)經所謂鑑定結果:(8月2日)熊一村是陳舊性咬傷;(8月7日)王昕雄是肢體擦傷,這些所謂的「輕微傷」,警察既沒有進行核實,也沒有與任何人做詢問筆錄,就在同一天公安機關已經作出了「滬公徐刑鑒通字【2009】304號《鑑定結論通知書》」。可悲的是,我們姊妹還沒有犯罪,一直還在相信副所長張海佼誠懇的賠禮道歉,而這起刑事案件的背後已經定性我們姊妹是「暴徒」犯罪。
我們是顏秀蘭同胞親姐姐、是孩子的親姨媽們,已是白髮蒼蒼老婦,第一次顏秀蘭被警察反銬雙手、打傷後,我們也只能是出於親情關心,沒有任何犯罪動機和犯罪事實。可怕的是警商勾結、官商勾結,在蓄謀策劃「9月7日開學事件」構陷入罪。(9月3日)星期四策劃王昕雄故意開車撞傷顏桂英女兒許琴,當晚副所長張海佼接到報案故意不處理不答覆;(9月4日)星期五熊曉東勾結《新民晚報》記者造假社會新聞,用貶損的語言攻擊家族在9月7日開學一天要放哀樂,故意把顏秀蘭女兒高考成績連大專分數線還相差17分進行報導,甚至把王昕雄肢體擦傷寫成被打後的腦震盪等等;(9月5日)星期六休息天,徐匯區政府信訪辦召集徐匯區教育局、徐匯公安分局、楓林派出所等部門和個體老闆熊曉東召開所謂的協調會,在會上週密佈置9月7日開學一天的行動,而且已經安排開學當天媒體現場採訪,故意隱瞞顏秀蘭夫婦。熊曉東在(2009年9月16日)的案卷材料中寫到:根據9月5日協調會上的安排準備對顏秀蘭等暴徒採取執法行動的時候,卻遲遲得不到上級批准行動的指令。由此證明,9月7日我們姊妹不存在任何犯罪事實。
顏秀蘭女兒在看到《新民晚報》報導後,孩子承受不住這樣的報導用美工刀割手腕,陳志方找到街道、教育局、派出所等部門,被告知領導休息不在。(9月6日)晚上顏秀蘭在「嘉悅賓館(未來路進修學校)」四樓走道牆壁上塗寫:「熊曉東是個大騙子、熊曉東偷稅漏稅、王昕雄故意開車撞人耍流氓、老師請說一句真話」等,僅此而已。
(9月7日)上午,老師故意把學生全部趕出教室在外等候媒體,媒體又故意10點後才到。顏桂英因女兒被撞傷找到王昕雄,顏秀蘭拿著《新民晚報》也在找熊曉東,當天街道司法所李亮老師、徐匯區教育局徐佩麗老師已經趕到。顏秀蘭在得知有記者要來採訪,也在準備材料接收採訪。聽說媒體要來,我們姊妹也趕到現場等候媒體,大家希望通過媒體報導能促使相關部門儘快出面協調這件事,陳志方從家中也拿了攝像機在拍攝現場。
當天媒體採訪結束後,所有學生全部進教室上課,街道李亮老師當場協調王昕雄支付顏桂英女兒1000元先去看病,並通知顏秀蘭下午2點在街道會議室雙方進行調解。當天下午顏秀蘭和三姐顏蘭英一起參加,在調解會上(唯一一次)顏秀蘭已經認同副院長王昕雄提出對女兒第一次參加高考所造成的傷害給予經濟賠償。但在調解會後(16點55分)熊曉東繼續串通副所長張海佼報案,相互勾結作第二次(9月8日)抓人的定案筆錄。
2009年9月8日中午13點許,顏桂英與小女兒許斌為許琴看病後1000元醫藥費在找王昕雄結賬,顏鳳英因居住在東安二村小區,與未來路進修學院僅相隔一條馬路,沒有任何犯罪動機,三人無辜被警察綁架到「楓林派出所」被關押起來。下午15點許,顏蘭英在接到電話後,把2歲孫子交給丈夫趕到派出所想告知警察昨天下午已經開始調解,警察以進來談談扣押了顏蘭英;下午16點許,顏秀蘭在四五五醫院安頓好母親掛水後,到派出所找副所長張海佼想問明情況,遭到警察扣押;當晚21點許,陳志方在派出所門口找副所長張海佼也被警察扣押,然後警察把許斌放了出去,就這樣家族5人、同胞姊妹成了犯罪團伙。
副所長張海佼、指導員陳國慶等人是按照第一次抓人名單開始第二次報復抓人,當晚警察沒有告知任何違法事實,警察也沒有出示《拘留證》先斬後奏、報復(顏鳳英71歲、39年中共黨員;顏桂英66歲、顏蘭英62歲、顏秀蘭及丈夫陳志方62歲)被刑事坐牢。一夜之間,家中6姐妹,其中4姊妹和女婿5人被刑事坐牢,90多歲母親四處奔走喊冤;一夜之間,顏秀蘭、陳志方夫婦被刑事坐牢,留下未成年女兒在家一次次割腕、開煤氣自殺的慘狀,顏秀蘭遭逮捕後,女兒再次受到傷害不吃不喝摔倒頭部被縫15針至今留下嚴重後遺症。
在案卷材料裡,第二次《受案登記表》警察赤裸裸寫到:案由:擾亂事業單位秩序;案件來源:工作發現;簡要案情:2009年9月8日14時許,我局民警經長期工作查證,顏鳳英等人涉嫌擾亂事業單位秩序。警察公開偽造熊曉東父子個體辦學是「事業單位」,當天副所長張海佼同意立案、批准「顏秀蘭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刑事案件。
在案卷材料裡(9月7日)警察已經在《犯罪嫌疑人權利和義務告知書》上代替顏鳳英簽名,警察將已經塗改、偽造(9月8日)的《拘留證》塞進案卷材料裡,偽造我們5人拒絕簽字來偽造這起刑事案件。在我們被關押的三天裡,警察以連續、輪流的手段做訊問筆錄,顏蘭英不肯簽字,警察就威脅顏秀蘭勸說姐姐們簽字,明知我們年紀大了,在看守所特定的環境下,看不清警察手寫的筆錄,於是警察將已經寫好、放大的字跡「以上幾頁筆錄我已看過——」叫我們抄寫,警察根據已定的罪名、根據罪名的需要作訊問筆錄。
第二天(9月9日)徐匯公安分局治安總隊二名警官在向顏秀蘭夫婦瞭解情況後,當即表態這是為孩子讀書被騙的一起民事糾紛。但是副所長張海佼不甘心親自到看守所說:「此事可大可小,搞大了就是要把你們家一網打盡,叫你們全家坐牢」。(9月10日)這起民事糾紛被搞大到同胞姊妹「結伙作案」被延長刑事坐牢30天。(9月18日)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採取強制措施被「取保候審」釋放。顏秀蘭被繼續關押後,(9月28日)徐匯區政法委主任許衛東親自到看守所,在明知顏秀蘭是為女兒高考被騙的受害人,顏秀蘭已經表態出去後通過法律途徑為女兒高考被騙討個說法,結果顏秀蘭因態度不好,第37天以同樣罪名遭徐匯區公檢法司舉手表決逮捕。顏秀蘭不服在《逮捕證》上已經寫下控告:張海佼、熊曉東惡意串通,打擊報復(冤枉)。
「楓林派出所」警察這樣的作案手段也不是第一次。顏鳳英居住在東安二村小區,警察打死人不被追究責任,然後換個崗位繼續單反警察,由國家賠償死者家屬;65號甲204室姐第為房子鬧糾紛,警察偽造暴力協警案,把弟弟判刑一年半;同在2009年8月,67號甲301室張洪祥與相鄰302室鬧糾紛,起因是302室違章,而且302室用已經蓄謀好的木棍毆打張洪祥,經醫生診斷手臂血腫8公分,302室男主人額頭是衝出來碰擦在窗口部位。結果第53天將張洪祥已近60歲老人單方面行政拘留六天,因為302室女主人是中山醫院醫生。
為了把這起民事糾紛搞大到刑事案件,顏秀蘭被關押期間檢察院還沒有被批准逮捕,(9月24日)在上海市電視台《案件聚焦》開始報導,有幾名所謂「專家」先肯定了這起案子的性質。徐匯區檢察院王嫣檢察官在看守所聽了顏秀蘭二個多小時的控訴後,當晚通知律師馬上為顏秀蘭辦理取保候審把人先放出來。遭到徐匯區政法委和徐匯區教育局等人的反對,許衛東對顏秀蘭第一審律師明確說:「顏秀蘭出來不戴上帽子,所有參與的人就要被脫衣服」。於是在案卷材料裡,沒有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檢察官只好在《起訴書》裡偽造顏秀蘭「投案自首、自願認罪」指控犯罪;檢察官沒有與我們4人在「取保候審」中做任何筆錄,在《起訴書》裡直接指控4人是(另案處理)(均另案處理)的同案犯。
2010年2月1日徐匯法院在開庭之前的(1月29日)強迫顏秀蘭未審先寫緩刑,在顏秀蘭被關押中對許琴被王昕雄撞傷後的鑑定結果已經達到「輕傷」以及徐匯區交通隊已經出具王昕雄開車撞人不屬於交通事故範疇的情況並不瞭解,法官強迫顏秀蘭代替許琴寫放棄追究王昕雄故意開車撞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否則法官開庭就不當場宣告緩刑。還讓我們4人寫擔保顏秀蘭出來後不再上訪。把顏秀蘭關起來作為人質,然後株連九族。
2012年5月,徐匯公安分局自掏腰包賠償許琴5萬元來化解王昕雄開車撞人的故意傷害案,遭到顏桂英拒絕後,顏桂英強調必須依法辦事追究王昕雄開車撞人的故意傷害案。
徐匯法院開庭,把我們4人全部趕出法庭不准參與訴訟和旁聽,家中僅有顏秀蘭小姐姐顏秀英和90多歲的母親參加法院一審旁聽。在庭審中,所有證人不出庭、證言不宣讀、所謂鑑定也不質證,原定半個小時結束的簡易程序,被顏秀蘭一直在強調事實真相而拖延二個多小時。顏秀蘭被當庭宣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成立,被「判二緩四」,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被判(另案處理)(均另案處理)的同案犯。
顏秀蘭當然不服提起「無罪上訴」並提供8份新的證據已經在法庭上通過雙方被質證,這些證據足以證明顏秀蘭是受害人,證明辦案警察在執法中濫用權力,故意將民事糾紛受害人偽造刑事案件追究,構陷入罪不成栽贓陷害。但是,在(2010)滬一中刑終字第294號《刑事裁定書》裡,繼續抄寫(2010)徐刑初字第38號《刑事判決書》,字字不提已經在法庭上被質證的8份新的證據,繼續偽造顏秀蘭「自願認罪」維持一審判決。繼續偽造證人證言;繼續把王昕雄經鑑定肢體擦傷偽造腦震盪;繼續把偽造的419張白條偽造176名學員退費168812元的巨大損失(在案卷材料裡,警察沒有與退費的當事人作詢問筆錄來核實這些退費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報復、陷害顏秀蘭有罪。繼續暗箱指控、終審判決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是(另案處理)(均另案處理)的同案犯。
在徐匯區政法委操縱下,這起「自願認罪」的刑事案件,在一、二審法院已經生效判決後,在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已經被解除「取保候審」一年後,同一個罪名的刑事案件再被公安機關轉行政處罰「擾亂單位秩序」再被行政拘留10日,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被折抵刑事拘留11天,顏鳳英不被折抵刑事拘留,也沒有任何補充說法。
如今顏鳳英76歲老婦揹負著即是刑事案件的同案犯(有罪)又是行政處罰的被處罰人(無罪)。事後徐匯區法院刑事庭長、即一審審判長王利明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信訪接待室公開承認「這是由徐匯區政法委一手操辦的刑事案件,由許衛東多次出面協調,上海灘就你們一家,就是枉法判決了,你們又能怎樣」。法官出口罵人:超你娘的B。
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在刑事案件中被剝奪了陳述權和申辯權,被法院終審判決是(另案處理)(均另案處理)的同案犯,徐匯區檢察長接待日檢察官說:他們從來就是(另案處理)不處理辦案,這就是答覆。
在法定時效內,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陳志方已經向徐匯區政府法制辦提起行政復議,結果可以聽證就是不給聽證,復議結果繼續抄寫刑事判決書內容;繼續不服行政復議決定向徐匯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可以立案至今就是不給立案也不作裁定。
2010年11月,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在聽到我們家族控訴後,非常氣憤的說:現在不是文化大革命,一切要注重證據。提出以陳志方的名譽代理顏秀蘭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經過一個月的審查已經作出符合抗訴立案條件給予立案通知書。因為是徐匯區政法委案子,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又以幾年來沒有抗訴案子來保政績。結果沒有組織聽證程序審查,被人情、面子、政績大於一切,檢察官再次暗香操作,違背良心作出「滬檢一分控申復通(2011)3號《刑事申訴複查通知書》」不予抗訴決定。
2011年4月底,中央巡視組在上海,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已經發出不予受理的案子,在同年9月9日又急於受理,第二天就發出立案通知書,經過二個月的內部審查,也沒有召開聽證程序,再次暗香操作作出(2011)滬一中刑申字第33號《駁回申訴通知書》。
這起刑事案件由中央巡視組帶到北京後,由中央政法委督辦,上海市政法委已經交辦徐匯區政法委解決。僅僅解決了顏秀蘭女兒第一年的讀書學費,而其餘人的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刑事案件顏秀蘭還沒有申訴到上海高院,徐匯法院信訪官員李紅串通上海高院信訪官員楊斌,在督辦一年的案子裡作出(2012)滬高法信終字第30號《涉訪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決定書》。就這樣顏氏姊妹再次被逼無奈信訪、走訪投訴、控告。
五年多來,顏氏姊妹已經信訪上萬封、走訪近千次的控訴、喊冤。誒餓受凍、忍受屈辱,遭到上海高院信訪官員徐竹林公開「打死訪民不如一條狗」,顏桂英70歲老婦被毆打致中山醫院搶救;2013年1月中央政法委已經提出不得攔、堵、截的正常上訪,但是4月26日顏蘭英在國家信訪局門口正常上訪,被上海市政府截訪保安毆打致□骨骨裂的案件,事後顏桂英、顏蘭英又被趕出上海駐北京救濟站在馬路上過夜的慘無人道。
今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四個絕不允許」,上海是司法改革的試點,但是上海高院動用異地保安來維護所謂秩序。自古有衙門擊鼓喊冤,1月27日上午9點,是上海高院徐洪祥和徐匯法院李紅通知上午9點約談並再三關照不要忘記,協調解決「關於顏蘭英被上海市政府保安毆打致傷的賠償事宜」,顏蘭英在妹妹顏秀英的陪同下趕到法院,結果徐洪祥和李洪應該出面沒有出面,顏蘭英被上海高院門口年輕保安毆打致頭枕部血腫2公分、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顏秀英64歲右手拇指被毆打骨折、脫臼的殘忍、殘暴。
地區「天平路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警號022886警察已經出警,但是當天當班警察聽說顏蘭英、顏秀英是在上海高院門口被保安毆打致傷,就是不接受報案、也不開驗傷單。事實證明:公檢法司已經連檔腐敗作案,用公權力對付無權無勢的老百姓。韓正在去年政法工作會議上強調:看不到問題是根本的問題,看到問題不解決問題才是最大的問題。難道這些領導還看不到問題嗎?去年上海高院法官集體嫖娼,難道不是最大的問題嗎?
五年多來,我們已經信訪上萬封、走訪近千次,難道韓正書記看不到問題的存在嗎?公檢法司開始互相包庇作案,然後問題出現再相互推諉,真正能解決問題的領導根本就見不到,這些信訪官員欺上瞞下,撈維穩費,長期以來他們已經成為一條利益鏈,捆綁一起犯罪,甚至信訪官員故意拖上級領導共同犯錯或者犯罪。
在權益受到侵害後,普普通通老百姓只能忍氣吞聲,否則要維權就會遭到打壓,然後政府部門不作為或亂作為,要維權就成為了訪民。就連我們這樣的普普通通家庭,因為姊妹的親情關心也被看成是一種犯罪。甚至有這樣傳聞:原企圖是打壓我們姊妹的團結、然後瓦解我們姊妹。沒想到,五年來,我們姊妹還是那樣團結,齊心一致,共同訴求:要陳述、要真相、要尊嚴!關我們、告我們、判我們請拿出證據,否則就是誣告陷害!
上海徐匯區樂山路10弄26號103室「喊冤」老人:顏鳳英76歲 顏桂英71歲、顏蘭英67歲、顏秀蘭(無罪緩刑犯)及丈夫陳志方67歲
聯繫人:顏鳳英
聯繫手機:18001650595
2014年2月5日
(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