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虎多次實名舉報後遭指控三宗罪 律師界疑聲大
【大紀元2014年0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記者劉虎因多次實名舉報,被警方以所謂尋釁滋事罪抓捕刑拘,近日劉虎起訴意見書在網絡上曝光,上面顯示劉虎被指控涉嫌誹謗罪、涉嫌敲詐勒索罪、涉嫌尋釁滋事罪三罪名。網絡民意認為實在難以服眾,更有律師嘲笑當局無中生有,難免導致起訴書漏洞百出。
起訴書設定三項罪名
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在去年8月24日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抓捕刑拘後,9月30日又以涉嫌誹謗罪被正式逮捕。根據起訴書內容,警方聲稱「劉虎在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間,根據他人提供或他人聊天中獲知的未經核實的信息,經其本人編造整理後,在互聯網上聯繫發佈虛假信息,攻擊國家機關及個人」,並指責他「炒作社會熱點事件,提升個人知名度和影響力,進而非法攫取經濟利益」。
檢方羅列的三項所謂罪名,其一涉嫌誹謗罪。起訴書稱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期間,劉虎通過新浪微博發了28條信息,包括「陝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長被爆學歷均造假,局長曾當服務員副局長初中未畢業」,「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會館經理曝陝西公安廳長杜航偉接受性賄賂」、「貴州公安廳職工集體舉報崔亞東」等,嚴重損害上述四人名譽,對政府公信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其二涉嫌敲詐勒索罪。起訴書稱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26日,劉虎根據他人提供信息,發佈了「陝西府谷一公務員被爆造假調入,其父為煤老闆」、「府谷常務副縣長等四名領導被爆集體接受煤企賄賂」,「肆意散佈」王小葉、賀文元等人的負面信息,使被害人遭輿論壓力並給其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後劉虎指使被害人向其指定的公益機構重慶綠葉義工協會「天使孤殘兒童基金項目」捐款,檢方稱這是「變相勒索」65萬元。
其三涉嫌尋釁滋事罪。起訴書稱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劉虎根據他人提供或從他人聊天獲知的未核實信息,經其本人整理後,先後微博上發佈「京港澳高速杜家坎水災是人禍」、「經濟觀察報又慘了」、「陝西府谷常務副縣長等四名領導被爆集體接受煤企賄賂」,起訴書指責劉虎惡意炒作社會敏感問題,誤導網民判斷,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嚴重擾亂互聯網正常秩序,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
一條微博三個罪名 法律界質疑
劉虎的律師周澤大年初三披露:自己在閱卷發現:公安在訊問中給劉虎提供了兩個榜樣,一個是魏巍寫了《誰是最可愛的人》;一個是穆青寫了《記黨的好幹部焦裕錄》,說劉虎十幾年記者生涯中「也曾為公共利益做了很多報導和努力」,但把網民提供的、未經查證的信息通過微博發佈,「使黨的形象受到了損害」,讓其反思發帖的思想根源。
他建議大家看看起訴意見書第二段,一個概括的微博傳播行為,給整三個罪名,這辦案者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的思想根源。著名法學家徐昕稱「淚奔」:一條微博,三個罪名。
就檢方的起訴書,有北京一名業主質問道:「未經核實的消息」等同於「虛假信息」嗎?如果消息是真的,但未經核實就發佈,也算犯罪嗎?
廣州有民眾就實名舉報質問官方:「紀檢部門也有真正查實舉報內容是虛假的嗎?」
律師:起訴書無中生有 難免漏洞百出
浙江嘉興一位比較瞭解律師問題的人分析這份起訴書出現的漏洞:「這起訴意見書,不過關啊!我都能看出它的毛病:1、誹謗罪,這個是自訴型的,檢察提公訴,那是狗拿耗子!2、敲詐勒索,讓人給兒童基金捐款,這個能算麼?3、尋釁滋事,發微博那是在網絡虛擬空間,不是公共場所,條件不滿足啊!
劉虎律師周澤認為分析相當有道理,稱其為「高人」。廣東律師龍元富認為「(起訴書)這是無中生有,難免漏洞百出。」
網上很多人質疑檢方將劉虎為慈善機構勸募而不是自己搞錢卻被當作敲詐勒索辦,周澤律師也解釋說明,別人托朋友求劉虎刪除微博,並主動提出要給錢,劉虎不要,說有錢就捐給天使孤殘兒童救助基金。他認為這不是「索賄轉捐」。
周澤律師反問說:「記者發微博批評官員、監督公權被當尋釁滋事及誹謗罪公訴案件辦,為慈善機構勸募而不是自己搞錢,被當敲詐勒索辦,這執行的是甚麼法?」
有北京民眾質問道:「意見書提到的這幾件事是真的嗎?說他造謠,你們tm的查了沒?公佈調查結果,公佈他們財產,讓造謠者信服口服。否則你們就是濫用職權打擊報復。」
北京王甫律師對此評論說:「自毀長城的規律適用於任何缺乏監督的政黨和團體。新聞的生命在客觀,記者的使命是監督;一篇報導不可能把天使變成魔鬼,無數曲讚歌也不能將猥瑣變為崇高。這些辦案警察自以為是地重複著最為愚蠢的錯誤:非依法律、而是依《人民日報》辦案抓人。」
劉虎是中共當局開始打擊網絡「謠言」的「淨網」運動以來第一個被正式逮捕的新聞記者,劉虎的辯護律師之一週澤早就表示,根據會見劉虎所瞭解的情況,認為其不構成犯罪,將做無罪辯護。
(責任編輯: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