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勞教所施不明藥物 黑龍江女子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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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吳凱琳報導)在遭受八個月的高壓迫害後,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項曉波於2012年9月10日,在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精神失常,2014年2月20日,項曉波在極度痛苦中含冤離世,年僅五十五歲。她的親友懷疑她在勞教所期間被施入不明藥物致死。

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皮包骨 死不瞑目

項曉波於2012年9月10日遭佳木斯市安全局夥同公安局綁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於2012年10月11日,項曉波被當局秘密轉移至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歷經勞教所的強制「隔離教育」——關禁閉、坐小凳、不讓睡覺、安全檢查、大背銬等迫害僅8個月的時間,項曉波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項曉波被迫害致死後的照片(網絡圖片)
項曉波生前照片(網絡圖片)

項曉波80多歲的父母及親友多方奔走呼籲,並聘請律師為其申冤,勞教所怕承擔罪責不得不同意項曉波保外就醫。2013年6月5日,項曉波回家時,人已瘦得皮包骨,目光呆滯、不認識人,嘴裡還不停地叨咕著一些莫名其妙的話。三、四天只能吃一點東西,還經常往外跑。後來就乾脆不吃不喝也不睡覺,一站就是一天,坐那也是幾個小時不動地方,再後來就一直蜷縮在床上,生命垂危。

在項曉波離世前的兩個月內她幾乎水米未進,一直蜷縮在床上,今年2月20日下午1時許,項曉波突然呼吸急促,當時只有其已80多歲高齡的母親在身旁。老人萬分焦慮、心急如焚地撥親友的電話,都未能打通,無奈老人出門找人幫忙查看,方知是自己的手機已欠費。待老人出門給手機交完費返回家時,孤身一人在家的項曉波已停止呼吸。

當時的項曉波面目表情呈驚恐狀,睜著雙眼、大張著嘴,渾身只剩一副骨頭架子,肋骨和脊椎骨根根清晰可見,雙手灰白略帶青紫色,兩臂、腹部及兩腿處肌肉已稀囊,嚴重脫水,局部皮膚已乾枯脫皮。

目前,項曉波家中87歲的老父、80歲的老母,和20歲剛出頭正在上學的女兒艱難度日。

項曉波從2012年9月10日至2014年2月20日,由一個非常健康的人在歷經僅短短1年零5個月的時間內就被迫害致死,死不瞑目。

項曉波親友懷疑勞教所曾對項曉波施用不明藥物迫害致死,據一知情人透露,勞教所警察曾偷偷將一個包有淡黃色粉麵的小紙袋交給一犯人,命其倒入豆粉內沖後給項曉波喝。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

自1999年以來,項曉波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5次遭綁架關押,兩次被入室抄家,兩次被非法勞教,多次遭到當地警察及社區人員的騷擾恐嚇。項曉波的女兒6歲時,她丈夫不堪中共高壓恐嚇,被迫與她離婚。她所在單位佳木斯化學製藥廠,又在此時將她開除公職。

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是中共在黑龍江省「轉化」法輪功學員(即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基地,更是中共在黑龍江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

十幾年來,黑龍江省上千名法輪功女學員先後被綁架到此黑窩,遭受殘酷的精神折磨和肉體摧殘,勞教所人員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已經構成了嚴重犯罪。除項曉波外,此前曾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此黑窩迫害致死。

2002年11月,雞西市法輪功學員姜榮珍被迫害致死;2010年7月,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劉術玲被迫害致死;2011年11月30日,佳木斯法輪功學員姜靜萍含冤離世。

項曉波的家人認為,目前雖然各地勞教所已經紛紛解體,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也已解體。但是中共罪惡的勞教所犯下的罪行不會因此而被泯滅,所有參與迫害的勞教所警察必將承擔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行。

民眾:《社區矯正法》是將社區監獄化

由於非法關押訪民和維權人士的場所「黑監獄」仍然存在,被指是變相勞教的場所。因此當局起草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社區矯正法》再度引發各界非議,日前有百餘名律師、公民聯署致信人大常委會,呼籲停止審議工作,落實保障公民權利,以免變相勞教死灰復燃。

據瞭解,截止目前中共司法部已經將《社區矯正法》相關草案送至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然而這項立法引發了外界的極大擔憂。2月26日,超過百名的律師和公民發表《公民呼籲書》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停止審議《社區矯正法》。他們一致認為當中的第四十四條、第五十條規定違反憲法、侵犯人權。聯署的律師有葛文秀、劉金湘、陳科雲,以及廣州公民李小玲等。

在呼籲書上簽名的廣州律師劉正清27日對《自由亞洲》表示,該法通過的話,會比以往的勞教更加惡劣。

「我們覺得這個法和勞教相比是換湯不換藥,很相似。不經過法院就可以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它違反了上位法《立法法》,因為上位法規定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都要通過人大批准、法院審查。現在看起來《社區矯正法》可能比勞教制度還要惡劣。」

律師質疑當中規定「未經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律師質疑縣級司法行政部門社區矯正機構在不經法院的判決下便可以隨意剝奪公民權利。

雖然已經廢除的勞教制度,經公安機關批復仍然可以施行於公民。此次的《社區矯正法》極有可能將相關權利賦予給街道等社區中的下級政府部門。

有民眾在網絡中批評,是將社區監獄化的做法。許多人認為,相關政見不同者以及上訪者極有可能被適用在輕量化犯罪的範圍中,而被進行所謂的「矯正」,限制人身自由。

多次介入勞教案件及非法監禁事件的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對《自由亞洲》表示:「事關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都應該由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來審議,而不是由人大常委會審議。無論是學者、律師還是各界,都應該就這個問題引起重視,發出自己的聲音,因為事關每個人的權利,不可以有絲毫的含糊。權力不受制約,就很有可能走向胡作非為,放縱多了,當局就有這種衝動。即便這項立法還未進入程序,也不意味著就可以掉以輕心。」

唐吉田分析,按照立法流程,相關核准的表決不會在此次兩會中進行,因此還需要一些時日才能夠完成,他呼籲各界都應該警惕,將態度表明在立法之前。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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