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美東南

學生實習(OPT)及實習延期等有關問答

張雪梅律師

【大紀元2014年02月28日訊】美國移民局Nebraska服務中心最近在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和其它他有關方面的電話會議上非正式地對一些有關學生實習(OPT),科技學位(STEM)實習延期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OPT是直接和F-1學生所學的專業相關的臨時工作許可。通常F-1學生可以得到總數為12個月的學業完成前(pre-completion)和學業完成後(post-completion)的實習。美國移民局於2008年公佈了有關學生實習期(OPT)延期臨時規定的最終文本,允許某些具有符合條件的科技工程學位的F-1學生的申請實習期在原有12個月的基礎上可以再延期17個月,達到總數29個月的實習期。科技工程學位包括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專業的學位(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和Mechanics 簡稱STEM),其中包括計算機、生物和生物醫學、精算、數學和統計、工程、軍事技術、工程技術、物理、科學技術、醫學等。學生目前的OPT必須是基於上述學位才可以延期。在這裏我將對移民局在電話會議裏解答的問題向大家以問答的形式進行介紹,供參考。

問:如果F-1學生已經取得新的I-20,那麼該學生在工卡(EAD)過期後能否繼續留在美國?例如該學生在工卡將在2014年7月8日過期而新的F-1要到2014年8月15日才開始生效。

答:根據有關移民法規定,學生在學業和OPT結束後還可以在美國繼續逗留60天以準備離開,轉學或轉換身份。

問:在名為「「半時夜校」」(Part-time Evening Program)每學期至少註冊12個學分的研究生課程是否滿足F-1簽證的全時學生的要求?

答:根據有關規定,全時研究生學習是指經學校指定負責人(Designated School Official,簡稱DSO)確認為全時學習的大學的研究生課程或博士後的項目。

問:學業完成後如何申請實習(post-completion OPT)?取得OPT後如果需要出境旅行怎麼辦?

答:F-1學生可以在學業結束前90天至學業完成後60天的期間內申請OPT。OPT申請必須包括有學校指定負責人建議OPT的I-20並且必須在學校指定負責人向SEVIS系統輸入此I-20後30天內遞交。如果取得OPT後需要出境旅行,那麼必須持有工卡和學校指定負責人在過去6個月之內簽署的I-20才能回到美國。

問:最近發佈的科技工程學位的工卡延期指導(The OPT STEM EAD renewal guidance,簡稱指導)似乎只是針對將來打算義務實習的申請人,此指導是否也適用於那些由於義務實習而已經導致OPT被拒的人員?

答:有關那些已經被拒但符合科技工程學位的工卡延期指導要求的OPT的問題應當直接發給該指導列出的下列電子郵件地址,有關科技工程學位的工卡延期指導的問題應當發給 SCOPSSCATA@uscis.dhs.gov:

加州服務中心:CSC.StudentEAD@uscis.dhs.gov

Vermont 服務中心:VSC.Schools@uscis.dhs.gov

德州服務中心:TSC.Schools@uscis.dhs.gov

Nebraska服務中心:NSC.Schools@uscis.dhs.gov

問:有多少實習申請由於是義務實習的理由被拒,有多少此類申請已經被重新審理,除了電子郵件外是否還有其他具體程序?

答:Nebraska服務中心沒有此類拒絕的具體數字,但中心的電子郵箱收到詢問的郵件並且中心正在索取文件以便審核拒絕的具體理由。目前關於這個問題的唯一程序是通過指導提供的上述電子郵件地址進行詢問,Nebraska服務中心將對所有收到的此類詢問進行答覆。

問:由於科技工程學位的工卡延期指導明確指出義務實習符合延期條件,對那些已經提出動議要求對拒絕的OPT申請進行重新審理(motion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的學生是否有可能退還動議費?

答:如果該案根據指導得到重新審理,Nebraska服務中心預計將要求退還動議費。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及信息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可與張雪梅律師聯繫。

電話:(770)457-5888

電子郵件: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3301 Buckeye Road, Suite 100

Atlanta, GA 3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