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鄉亞東石化未依許可排放廢氣 被告發
【大紀元2014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觀音鄉亞東石化,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排放廢氣產生黑煙,污染空氣品質,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至少罰款10萬元,並限期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將採按日連罰處分。
環保局指出,亞東石化屬國內知名遠東企業集團,從事對苯二甲酸製造,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廠方人員向環保局稽查人員表示,黑煙產生係因鍋爐故障,轉由啟動廢水處理廠之鍋爐產生蒸氣使用;因轉換起爐時,爐溫不足所致。狀況發生時立即依規定向環保局提出空污設備故障通報單及傳真證明,預定35分鐘內排除故障,因此稽查人員現場勘查時已無黑煙污染空氣情事。但工廠未依許可管道排放廢氣,仍屬違法,環保局依法告發。
環保局強調,遭稽查告發的工廠,環保局除限期改善,都會列入專案優先管制名單。經認定為污染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同時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責任,不排除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後5年內不得再申請。
環保局也奉勸業者不要求近利與私益,一再污染環境的投機業者,稽查取締絕不手軟。對於稽查告發後,仍不思悔改,繼續違反環保法規的不肖業者,環保局不排除採取更為嚴厲的停工或移送法辦之處罰。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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