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遠通電收為便民,非eTag用戶查詢繳費只要輸入車號就可繳費,卻出現A車主輸錯車號,幫B車主繳交通行費,遠通客服竟然直接給對方電話,要對方私下解決。對此,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表示,遠通應負起責任,從中協調、並檢討驗證機制是否有問題。遠通回應表示,會再加強客服人員的訓練。
雷立芬批評,用路人繳錯費,遠通應出面協調,不是由客服給車主電話,要求互不認識的兩邊車主自行解決,她質疑,遠通客服擅給其他車主個資,是否真正取得車主授權,也有違法之虞。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表示,A車主非eTag用戶,2月13日通行費為318元,但是因為輸入車號錯誤,導致幫B車主付了114元的通行費,而B車主認為這筆錯帳不是他的問題,不肯還錢給A車主,要遠通自己處理,現遠通正進行雙方協調。
對於非eTag用戶無法查詢明細問題,周世惠說,根據〈個資法〉第2條定義,用路人透過車牌產生的活動資料,透過系統建立後,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資料,都視為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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