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大埔丟鞋案 陳為廷7人遭訴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4年0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為抗爭竹南大埔徵收及強拆4戶案,捍衛苗栗青年聯盟陳為廷、傅偉哲、林非帆、王曰書、吳宏銘、陳光軒等六名學生及竹南大埔巡守隊隊長林一方,苗栗地檢署偵結後,將7人提起公訴。

苗栗青年聯盟學生,去年816音樂會變調蛋洗縣府、914「人民傳喚劉政鴻」,陳為廷等7人涉妨害公務、侮辱公署、傷害、毀損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嫌,依妨害公務的罪嫌遭起訴。

有關丟鞋事件,陳為廷表示,劉政鴻強行拆掉張藥房,導致張森文死亡,卻還要員警保護強行到張家致哀,他為了維護死者家屬權益才會做出這種舉動。

陳為廷強調,這是苗栗縣政府與警方一貫的濫訴手段,打壓抗議民眾言論自由的方法;事實上,我們沒有蓄意要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的意思,只是抗議縣府強拆大埔、濫徵土地的暴政,展現公民不服從的意志。

起訴書指出,其中吳宏銘、陳光軒、王曰舒以及林飛帆坦承向縣政府丟雞蛋,但是陳為廷、林一方和傅偉哲3人都否認犯行,辯稱音樂會當天的目標是縣政府並非員警,並且認為是現場指揮官沒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才會導致員警受傷。

苗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捍衛苗栗青年聯盟以及守護苗栗大聯盟,民國102年8月16日在縣府前廣場舉辦「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卻演變成為向縣府扔雞蛋、灑冥紙等抗議事件,甚至導致1名員警眼睛受傷送醫。

林一方對於遭到起訴則認為,「拆政府、護苗栗音樂會」所有過程都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並沒有違法的地方,相信未來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責任編輯:呂美琪)

評論